根據素質能力測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數量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初檢不合格人員,在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人員按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因放棄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果按照招聘數量等額確定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濮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濮陽市衛計委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考察期間,不能按時提供人事檔案、相關手續的視為自愿放棄。考核階段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出現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