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光華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校考藝術類專業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投檔線,且具有我校相關專業考試合格成績,我校不設校考的省份,認可各省相關專業省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在各省招生辦按相關規定投檔后,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音樂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專業課分數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分數高的考生。
其它藝術類專業: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文化課成績×40%+專業課成績×60%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其他省份按照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100%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