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師范學院2017年湖南省藝術類本科專業投檔分數線
科類 | 投檔線 |
文科音樂 | 690 |
文科美術 | 659 |
文科舞蹈 | 621 |
文科書法 | 661 |
理科音樂 | 605 |
理科美術 | 566 |
理科舞蹈 | 551 |
理科書法 | 597 |
湖南省錄取規則
以投檔成績為依據(湖南省內藝體類考生以專業成績+文化成績的總成績為依據),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其他缺檔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低于其他考生。
進檔考生若出現投檔成績同分(湖南省內藝體類考生專業成績+文化成績的總成績同分)的情況,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規則為:
藝體類文科考生:專業總分、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
藝體類理科考生:專業總分、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2017年省外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分數線(暫未公布)
省外錄取規則
在我校組織的有藝術類校考的省份,凡獲得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證的省外考生,在符合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錄取要求的前提下,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分×30%+校考專業分×70%)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結合專業志愿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同一科類其他缺檔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若綜合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的考生;若專業成績仍相同,則按文化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規則為:
文科考生:語文、文科綜合、數學、 外語
理科考生: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部分省藝術類考生不分文理,排序規則參考藝術類文科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