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考錄取原則:對持有《長春工程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且高考文化課成績、校考加試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錄取控制線和我校規定的分數線后,按綜合分數采取專業級差的方式安排專業,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素描成績高的考生。其中綜合分數=(校考加試成績×60%)+(高考文化課成績×40%),專業志愿級差順序為3分、2分、1分。
2.錄取時文化課單科成績均不設最低控制線。
3.吉林省、遼寧省、天津市考生采用各省(市)美術類統考成績,吉林省綜合分折算方法:綜合分=高考文化課成績×60%+美術類統考成績,遼寧省綜合分折算方法:綜合分=高考文化課成績/2+美術類統考成績,天津市綜合分折算方法:綜合分=高考文化課成績×40%+美術類統考成績×2.5×60%,如果考生所在省在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外有特殊要求,我校按其規定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