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含聲樂、鋼琴兩個方向)的考生,在其術科校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術科校考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各專業的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對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在其術科校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公式(術科校考復試成績/術科滿分×70+文化科成績/文化科滿分×30)計算綜合分,再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各專業的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對報考我校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和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的考生,在其術科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科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自治區)劃定的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公式(術科統考成績×60%+文化科成績×40%)計算綜合分,再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各專業的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我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合格考生上線情況,調整各專業的分省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