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縉云縣委組織部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2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一年之內,根據工作需要,對同批入圍考察人員,可適時擇優調入。
二、選調條件
1.全縣各鄉鎮(街道)、縣屬各單位及下屬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全額撥款事業人員)。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組織工作,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吃苦耐勞,甘于奉獻;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3.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語言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4.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5.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擔任中層崗位職務以上或有2年以上文字崗位工作經歷的,可放寬至35周歲(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調動相關規定,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17年2月28日。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1.發布公告。在縉云黨建網(http://dj.jinyun.gov.cn)、縉云政府門戶網站(http://jinyun.gov.cn)、中國縉云新聞網(http://jynews.zjol.com.cn)及縣委組織部官方微信平臺“好溪先鋒”上發布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2.報名。報名時需持《中共縉云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在網站下載,報名需經所在單位同意)、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明及相關材料復印件、一寸免冠近照2張、本人撰寫或執筆的文稿2篇。
報名時間:2017年2月14日—28日(上班時間),非工作日期間不受理。
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辦公室(縣行政中心1464室)。
聯系人:朱艷艷 吳笑云
聯系電話:3312464
如報考人數與選調人數達不到3:1的比例,選調名額相應核減。
3.資格審查。根據報名表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考人員。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選調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4.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結束后,以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人數1:2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成績不帶入后面各環節。
5.考察。組織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崗位適應能力等方面的情況。
6.確定試用人選。縣委組織部部務會聽取考察工作情況匯報,綜合考察、崗位需要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擇優比選,集體研究決定擬選調人選(如確無合適人選可減少選調名額)。擬選調人選確定后,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如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選調,通知擬選調人選到縣委組織部試用。
7.試用與調入。擬選調人選到相關科室試用6個月,期滿后視表現情況決定是否正式調入。
中共縉云縣委組織部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