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決定公開選調4名參公編制工作人員(其中男性工作人員3名,女性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及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組織工作,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經驗和能力,有發展潛力,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公道正派,廉潔自律,吃苦耐勞,甘于奉獻;
2.臺州范圍內在編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在機關工作滿三年 (鎮街道、公安等單位按有關規定執行),工作表現較好,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3.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共黨員,身體健康;
4. 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語言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1.報名辦法。凡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如實填寫《椒江區委組織部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張,到椒江區委組織部報名。
2.報名時間、地點。2月15日—2月25日,椒江區委組織部311室(椒江區青年路404號行政大樓三樓),聯系電話:88830058、88830403,報名郵箱:88830058@163.com(請在報名郵件主題中注明“姓名+選調報名”字樣)。
三、選調方式
資格審查后,將對符合條件者組織考試、考察,擇優錄用。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偏少或入圍人選達不到選調要求的,則相應核減選調人數。
四、其他
1.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
2.參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委組織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共臺州市椒江區委組織部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