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師范大學錢江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1)浙江省統考藝術類招生專業:我院音樂類、美術類、播音主持類、編導類、舞蹈類等藝術類專業在浙江省實行專業省統考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執行。
(2)在山東、新疆、吉林、黑龍江四省單獨設點招生的各校考專業:
在山東、新疆、吉林三省單獨設點??紝I:在高考文化成績合格(各省對應批次本科)和專業??汲煽兒细竦那疤嵯?,采用院校志愿、專業志愿優先,按照專業??汲煽儚母叩降偷脑瓌t擇優錄取。在專業??汲煽兿嗤那闆r下,錄取優先順序為:高考文化成績、單科成績。
在黑龍江省單獨設點校考專業:在高考文化成績合格(對應黑龍江省藝術相應批次)和專業??汲煽兒细竦那疤嵯?,采用院校志愿、專業志愿優先,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專業校考成績*60%+高考文化成績(折算成百分制)*40%。在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錄取優先順序為:專業??汲煽?、高考文化成績、單科成績。
(3)浙江省外藝術類專業原則上招收一志愿的考生,若一志愿生源充足,招收一志愿的考生,在一志愿中進行專業調劑,直至錄取額滿;若錄取仍不額滿,則按規定程序采取補錄等形式完成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