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鄭州高新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經鄭州高新區管委會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190名,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小學(144人):語文 48人,數學 35人,英語6人,品德9人,體育15人,音樂10人,美術10人,信息技術6人,科學5人;
初中(46人):數學4人,英語10人,政治3人,歷史6人,地理4人,化學1人,生物5人,體育4人,音樂3人,美術2人,信息技術2人,心理健康2人。
若本批次招聘計劃未完成,剩余名額調整至下一批招聘中。
三、招聘范圍
2015年、2016年、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未就業畢業生(2017年應屆畢業生必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具備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資格(語文學科須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資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近5年內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二)資格條件
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條件,具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崗位以教師資格證上認定的學科為準,大學所學專業不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需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需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在鄭州高新區政務在線、鄭州教育信息網、鄭州高新區教育信息網等網站發布。招聘過程中的相關補充公告、通知及公示等僅在鄭州高新區政務在線網站發布。
(二)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9:00—7月2日18:00。考生登錄鄭州人事考試網(www.zzrsks.com.cn)后,點擊“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點擊“報名填表”,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和報考崗位后上傳照片。上傳照片要符合系統規定:清晰、無變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圖片大小寬為130像素,高度為160像素,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寬高比例約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準考證時使用。考生上傳信息后要牢記網上報名序號,以備再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時使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必須按照本人畢業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上顯示的學科名稱、個人情況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2.資格初審
招錄單位根據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并在報考者報名后的1日內提出審核意見,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到2017年7月3日下午18:00。對審核不合格的,給予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重新上傳照片。報考者可在填報信息1日后登錄鄭州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七)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所有成績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成績。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學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八)體檢、考察
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在河南省鄭州高新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崗,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進行考察。在考察過程中,如果因考生本人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空崗,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九)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情況,由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鄭州高新區政務在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簽訂就業協議并按照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十)待遇
1.實行人事代理管理。在聘期內新聘人員的人事檔案由鄭州高新區委托有關機構代理,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享受鄭州高新區中小學教師同等待遇。
2.試用期一年,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新聘用人員首次聘用期限為三年(即最低服務期限為三年,含試用期),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人員,首次聘用期結束后,根據雙方意愿,可續聘三年。年度考核連續兩次優秀(年度考核優秀比例不超過20%)的人員解決事業編制;連續六年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解決事業編制;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
(一)報考人員未按照鄭州高新區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相關通知要求執行的,一律按自動放棄處理。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報考人員在招教期間務必保證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者,視為棄權。
(四)受聘人員未按規定的時限和要求辦理相關人事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受聘人員要服從組織分配,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鄭州高新區管委會不組織、不委托舉辦任何和考試有關的培訓和輔導,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印制任何和考試有關的輔導資料。
(七)未盡事宜及招聘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河南省、鄭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0371—60923660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