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學院2012年度招聘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2年濟寧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指導意見》(濟人社字【2012】5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人員需提交筆試《準考證》及相關證明材料。
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下一個學歷層次的學歷、學位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1寸近期免冠照片(與準考證上照片同底版)2張以及與崗位條件需求有關的其它材料、證書等。
在職人員應聘的,需提交由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在職人員應聘證明信》。父母雙方在濟寧的市外應聘人員,需提供父母的戶口簿和父母所在單位(或居住地鄉鎮、街道辦事處)證明信;夫妻一方在濟寧的市外應聘人員,需提供結婚證和配偶的戶口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簽署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簽署的有關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合格者發放面試考試通知書;資格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我院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因取消資格或棄權造成的空缺,在筆試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時間:2012年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資格審查地點:濟寧職業技術學院辦公樓四樓報告廳
地址:濟寧市金宇路3號(汽車北站向西300米路北)
聯系電話:2237729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規定每人繳費70元
二、面試方式及分值
面試采取試講、面試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根據崗位任職要求,音樂學專業還要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一)試講(15分鐘)。主要考核應試人員的教學技能、專業知識水平。試講指定教材和章節,同一專業測試相同內容。現場備課30分鐘,講課時間為15分鐘。采用百分制計分。
(二)面試答辯(5分鐘)。采取試講結束后當場由考官隨機提問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采用百分制計分。
(三)音樂學專業技能測試。采用百分制計分。
1.自備歌曲(美聲或民族)一首演唱(不超過5分鐘,自備伴奏光盤)。
2.指定歌曲現場演唱(不超過5分鐘)。
3.指定曲目彈奏鋼琴(不超過5分鐘)。
面試結束后,音樂學專業按照試講占50%、面試答辯占30%、專業技能測試占20%,其它專業按照試講占70%、面試答辯占30%,分別計算出考生的總成績。面試總成績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考核和聘用。由此引起的空缺不再依次遞補。
三、面試時間、地點
時間:2012年7月15日
地點:濟寧職業技術學院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