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州烏恰縣2020年面向
社會招聘 公證員、公證助理員簡章
根據自治區司法廳、自治區黨委編委、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全區公證機構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新司通[2017] 85號)、自治區四部委《關于深化公證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工作的意見》(新司通(2018)70號) 有關文件精神及《烏恰縣公證處機構改革方案》要求,結合烏恰縣公證行業和公證員隊伍現狀,為改善烏恰縣公證處工作人員不足的現狀,進一步優化公證工作機制,增強公證發展活力,提升公證服務效能,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招聘1名公證員、2名公證助理員工作人員,相關事項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烏恰縣公證處公證員、公證助理員。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專業
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法律專業畢業生
(二)人員范圍
民族不限,少數民族漢語水平(mhk證書要達到二級乙以上)。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政治立場堅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大專及以上學歷考生證書信息須與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結果一致。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所在單位開除職務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編制人員考試錄用過程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的人員
4.參加并進入擬錄用公示的公務員或其他事業單位考試錄聘的人員。
5.烏恰縣在職輔警、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護邊員。
6.在烏恰縣工作的公安巡控隊員、輔警、公益性崗位、公證處被辭退和辭職人員。
7.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不得招聘為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招聘信息發布:烏恰縣政府網(http//www.xjwqx.gov.cn)。
2.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烏恰縣司法局二樓辦公室。
報名聯系電話:0908-4621595、15389937375。
4.報名與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5.報名要求: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攜帶《報名表》、《政審表》、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6.應聘人員所需的《報名表》、《政審表》從烏恰縣政府網(http://www.xjwqx.gov.cn)進行下載。
7.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所提交《政審表》須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審核通過的《政審表》(正反面打印)。
8.報名和面試費:報名費15元,面試費40元,共計55元。
(二)面試
1.面試內容:面試內容為公共知識、法律法規、時事政治。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2.面試語種:國家通用語言。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2.面試成績公示:面試成績面向社會公示3天。
(三)加分
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c證及以上加10分。
(四)成績及體檢入圍考生公示
面試結束次日對面試成績及體檢入圍人員名單進行公示,考生可到烏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查詢。體檢入圍人員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確定。
(五)體檢
1.體檢按相關規定標準執行。由烏恰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考生對體檢結果如有疑問要求復查的,可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復查,復查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體檢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崗位報考人員成績依次遞補,招聘崗位無符合遞補條件人員的可調劑遞補。
(六)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試用,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由烏恰縣司法局進行統一考核。考核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對進入崗位考察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廉潔自律及家庭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了解。試用合格人員按照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因試用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崗位報考人員成績依次遞補。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按烏恰縣輔警待遇和公證處績效雙向標準核發工資,每月應發工資5936.94元,用人單位代繳保險金額1188.62元(工傷16.18元、養老保險776.4元、失業保險32.36元、醫療保險339.68、大病保險24元),每月實發工資4748.32元。
六、監督及其他要求
1.克州烏恰縣紀委監委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克州烏恰縣招聘工作組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確保招聘公平、公正。
2.暢通監督舉報渠道,積極主動接受社會各界以及廣大群眾監督,此次招聘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及時核實舉報線索。
3.對違反招聘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要按規定進行嚴肅查處,對查實違紀違規的,從嚴追究責任領導及相關工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對違反規定及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報名資格,不予退還相關費用;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監督及其他要求
本《簡章》確定的報名時間、地點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以上述網站公告為準。
本《簡章》由克州烏恰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舉報電話:0908-4621219
烏恰縣司法局
2020年5月21日
來源:http://www.xjwqx.gov.cn/P/C/211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