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玉溪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職輔警和勤務輔警(具體崗位及人數情況詳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文職輔警崗位職責:負責協助公安機關非執法崗位人民警察從事行政管理、技術支持、警務保障等工作。
(二)勤務輔警崗位職責: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執法崗位人民警察開展執法執勤和其他勤務活動。
詳見《附件:玉溪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年滿18周歲;
(四)應聘文職輔警的,應當具備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他崗位根據崗位需求規定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六)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服從組織分配;
(八)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應聘文職輔警的,還應當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
特殊警務輔助崗位可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制定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條件。
報考凡涉及時間的計算,以報名開始之日為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勞動教養,以及被強制戒毒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四)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六)三代以內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七)本人、家庭成員或三代以內直系血親有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八)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招聘工作實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退役證(如有)、畢業證、本人中國人民銀行征信記錄以及相關技能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場,在崗人員還需提供現用工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現場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還須在云南考試服務平臺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絡報名,提交的資料應與現場報名提交資料一致(涉及面試加分項以網絡報名提供的資料為準),招聘期間報考人員須保持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未關注網絡公告號或接收不到短信通知,導致不能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考試和聘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玉溪市紅塔區彩虹路59號(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2幢507辦公室);
報名時間:2025年4月16日至4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李女士18608779377、羅女士18087792537、何女士18088917771。
(二)考試:筆試+面試+體能測評
此次招聘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報考人員全部進入筆試,筆試方式為閉卷考試,內容為基本法律知識及公安相關基礎知識,按百分制計分,不指定考試用書。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計劃1:10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若確定的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達不到比例的則該崗位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全部進入。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由報考人員當場簽字并確認,設70分為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的,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加分條件: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下同)面試成績加5分;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含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司法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面試成績加5分;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面試成績加5分;玉溪籍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面試成績加3分;中共黨員、退役士官士兵、脫貧攻堅重點監測對象,面試成績加3分;符合報考崗位專業或優先錄用條件的,面試成績加3分。上述涉及加分項,報考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不予加分,同時具備以上多項加分條件的,取最高加分項計分,不重復累計加分。
3.體能測評。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若進入體能測評的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并列進入體能測評,達不到比例的,則該崗位所有進入面試且成績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相關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體能測評成績于當天結束后公布,由報考人員當場簽字確認。測評項目包括: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
4.相關事宜請具體關注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平臺和云南考試服務平臺網上報名系統(http://baoming.ynexam.com/)。
(三)體檢
進入體能測評且合格的報考人員,根據崗位招聘數,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成績也相同的,進行面試加試,根據加試成績排名由高到低錄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文件組織執行。加測毒檢和心理測試。體檢結果以指定醫院下達結論為準。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四)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考察,政審考察工作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審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的依據。
(五)公示與聘用
在體檢、政審環節或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出現職位空缺時,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體檢和政審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各崗位聘用人員試用期均為三個月。試用期內出現人員辭職或者辭退的情況,在進入體能測評且合格的人員中,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工資待遇
按國家政策規定享受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待遇(各種保險繳納比例按國家政策變動而調整),工資由基本工資與績效獎金等構成。
文職輔警崗位每月應發工資不低于4200元(含社會保險單位、個人應繳部分、績效考核獎金等);
勤務輔警崗位人員每月應發工資不低于5000元(含社會保險單位、個人應繳部分、績效考核獎金等);
所有崗位均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不低于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80%,服務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工齡工資10元。
五、人員管理
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與玉溪市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制度按玉溪市公安局各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配合玉溪市公安局組織開展,玉溪市公安局負責招聘工作全程監督。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定參加招聘程序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對違反公開考試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監督電話:0877-2691386、0877-2691435。
玉溪市公安局
2025年4月9日
來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31560351&catei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