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快衛生事業發展,根據《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及相關規定,結合各醫療衛生單位用人需求,現就海寧市衛生系統赴蘭州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海寧市衛生系統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50名(詳見崗位條件及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符合招聘崗位所需求的專業、學歷要求;
(三)年齡18—35周歲(1976年11月17日至1994年11月17日),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18-40周歲(1971年11月17日至1994年11月17日),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18-45周歲(1966年11月17日至1994年11月17日);
(四)戶籍不限。
三、報考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時間:2012年11月17日(星期六)9:30~14:00
(二)報名地點:甘肅省人力資源市場(蘭州市皋蘭路305號)。
(三)報名方式:應聘者在報名規定時間內攜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書(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憑學校推薦材料或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各招聘單位設攤位處公開報名,進行資格審核,填寫《海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一式1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1張。
四.考試方法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本次招聘采取考試的辦法進行。
考試采用面試形式,綜合成績等于面試成績。面試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視報名情況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在海寧市人才網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報考人員的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政審與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的、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在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錄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人才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錄用審批權限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錄用人員收到錄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不再遞補。
錄用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監督電話:0573-87017315
2012年海寧市衛生系統赴蘭州公開招聘衛生技術人員崗位條件及計劃
海寧市衛生局
201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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