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綜合要求
應對本門學科具有堅實的理論基礎和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及時掌握本門學科國內外的發展動態。具有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二.任職年限要求
1.獲博士學位,并已承擔3年及以上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工作。
2.獲碩士學位,并已承擔過5年以上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工作。
3.獲得研究生班畢業證書、第二學士學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學歷而未獲碩士學位,并已承擔過7年以上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工作。
4.獲得學士學位或者本科畢業學歷,并已擔任8年以上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工作。
三.學位(學歷)要求
1.對1980年及以前入學接受本科教育、且在195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教師及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2.對1981年及以后入學接受本科教育、或雖在1981年以前入學接受本科教育但在1956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教師及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應具有碩士學位。
四.工作量要求:
申報者須在履行中級專技職務期間工作量飽滿、工作成績優良。
五.外語要求:
能熟練運用一門外國語進行專業實踐。
七. 教學科研等工作業績的基本要求:
應是本學科的教學、科研骨干,在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方面作出一定貢獻,且任現職以來同時完成以下業績:
1. 系統主講1門或1門以上課程,每學年不少于68實際學時,
且指導過本、專科生的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并協助指導過研究生。
2. 作為項目主要骨干(排名前三位)承擔過本學科領域的教
學、科研項目。
3. 主編或參編出版過教材、專著(本人編寫字數不少于10萬
字),或在本學科相關領域國內外核心學術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論文,兩者總計達2篇(部)以上【其中論文或專著至少一篇(部)】。
4. 對長期擔任基礎課教學的教師申請副教授職務,第2點可不作必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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