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關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08〕18號)和《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文件精神,為改善農村干部隊伍結構、增強農村基層組織生機活力,鼓勵大學生到農村基層經受鍛煉、增長才干,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人才支持和組織保證,現將汕頭市2012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和條件
(一)選聘對象
汕頭市生源應屆和往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2周歲以下(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二)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學習成績良好;
2、熱愛農村工作,自愿到農村基層工作,具備一定農村工作的知識和能力;
3、身體健康。
二、選聘數量及選聘崗位
全市共選聘200名,選聘崗位及代碼如下:
選聘崗位 | 代碼 | 選聘數(名) | 選聘崗位 | 代碼 | 選聘數(名) | ||
金平區 | 66601 | 14 | 潮陽區 | 66605 | 50 | ||
其中 | 岐山街道 | 6660101 | 5 | 其中 | 文光街道 | 6660501 | 2 |
鮀蓮街道 | 6660102 | 5 | 城南街道 | 6660502 | 3 | ||
岐山街道 | 6660103 | 4 | 棉北街道 | 6660503 | 2 | ||
龍湖區 | 66602 | 20 | 金浦街道 | 6660504 | 2 | ||
其中 | 珠池街道 | 6660201 | 1 | 海門鎮 | 6660505 | 4 | |
金霞街道 | 6660202 | 1 | 和平鎮 | 6660506 | 5 | ||
新津街道 | 6660203 | 2 | 銅盂鎮 | 6660507 | 5 | ||
龍祥街道 | 6660204 | 1 | 貴嶼鎮 | 6660508 | 6 | ||
鷗汀街道 | 6660205 | 3 | 谷饒鎮 | 6660509 | 6 | ||
外砂鎮 | 6660206 | 6 | 河溪鎮 | 6660510 | 3 | ||
新溪鎮 | 6660207 | 6 | 西臚鎮 | 6660511 | 4 | ||
澄海區 | 66604 | 41 | 關埠鎮 | 6660512 | 4 | ||
其中 | 東里鎮 | 6660401 | 5 | 金灶鎮 | 6660513 | 4 | |
鹽鴻鎮 | 6660402 | 2 | 潮南區 | 66606 | 55 | ||
蓮華鎮 | 6660403 | 6 | 其中 | 峽山街道 | 6660601 | 7 | |
溪南鎮 | 6660404 | 6 | 陳店鎮 | 6660602 | 6 | ||
蓮上鎮 | 6660405 | 3 | 司馬浦鎮 | 6660603 | 6 | ||
蓮下鎮 | 6660406 | 6 | 臚崗鎮 | 6660604 | 5 | ||
隆都鎮 | 6660407 | 4 | 兩英鎮 | 6660605 | 7 | ||
上華鎮 | 6660408 | 6 | 仙城鎮 | 6660606 | 5 | ||
鳳翔街道 | 6660409 | 1 | 紅場鎮 | 6660607 | 2 | ||
廣益街道 | 6660410 | 2 | 雷嶺鎮 | 6660608 | 2 | ||
濠江區 | 66603 | 10 | 隴田鎮 | 6660609 | 7 | ||
其中 | 達濠街道 | 6660301 | 2 | 成田鎮 | 6660610 | 5 | |
礐石街道 | 6660302 | 3 | 井都鎮 | 6660611 | 3 | ||
廣澳街道 | 6660303 | 1 | 南澳縣 | 66607 | 10 | ||
馬滘街道 | 6660304 | 1 | 其中 | 后宅鎮 | 6660701 | 5 | |
河浦街道 | 6660305 | 1 | 云澳鎮 | 6660702 | 2 | ||
玉新街道 | 6660306 | 1 | 深澳鎮 | 6660703 | 2 | ||
濱海街道 | 6660307 | 1 | 青澳管委 | 6660704 | 1 | ||
合 計 | 200 |
注:按鎮(街道)崗位定向報考,確定聘用人選后統一選派到鎮(街道)所轄村(涉農社區)。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辦法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3年1月8日9∶00至1月10日16∶00。
2、報名方式:按鎮(街道)大學生村官崗位定向報考。本次選聘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請登錄報名網址(http∶//www.rsks.shantou.gov.cn∶8888)注冊報名。報名時須按要求填寫有關資料并提交確認報名。
3、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崗位,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2)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未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3)考生應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在任何一個環節一經發現,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4)本次考試免收報考費。
4、網上資格初審:2013年1月8日9∶00至1月11日16∶00,未通過審核的人員不能參加筆試。審核通過后報名人員須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5、打印準考證:審核通過的報名人員應于2013年1月17日9∶00至1月19日8∶00登錄報名網址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全市統一命題制卷、統一考試時間。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
1、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2)筆試時間和地點:2013年1月19日(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在筆試結束后4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網址、汕頭人才網(http∶//www.strc.com.cn)、汕頭人社局網(http∶//hrss.shantou.gov.cn)、汕頭組織工作網(http∶//stzz.shantou.gov.cn)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1月25日、26日8∶00-17∶30。
(2)資格復審地點:汕頭市財政大樓行政服務大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地址:汕頭市長平路11街區財政大樓一樓西大廳)。
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并確認。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資格審核時考生須帶《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201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持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未辦理派遣手續的畢業生須帶《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往屆高校畢業生持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在職工作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未辦理派遣手續的畢業生須帶《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
3、面試
(1)確定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選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考生,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
(3)面試時間和地點:2013年1月29日(面試時間地點以網上公布為準)。
(4)公布面試成績和總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在面試后2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網址、汕頭人才網、汕頭人社局網、汕頭組織工作網公布。
(三)確定入圍人選和崗位調劑
(1)確定入圍人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選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人選。
(2)崗位調劑:根據考生本人意愿,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選聘出缺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按先區(縣)內后區(縣)外,依次接受未入圍對象調劑報考崗位,確定調劑入圍人選。
入圍人選名單于2013年2月1日在報名網址、汕頭人才網、汕頭人社局網、汕頭組織工作網公布。
(四)體檢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由區(縣)委組織部牽頭組織對其進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六)公示
對考察合格者,在汕頭人才網、汕頭人社局網、汕頭組織工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
因體檢、考察或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按家庭戶口所在地分配、就近分配和根據實際適當調配的原則,由區(縣)組織人事部門提出意見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后統一選派,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到報考的鎮(街道)所轄村(涉農社區),并簽訂聘用合同,按有關規定任職。
四、選聘任職
(一)選聘的高校畢業生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助理職務;是中共預備黨員或非中共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居)委會主任助理職務,是共青團員的,可安排兼任村(社區)團組織書記、副書記職務。
(二)選聘的高校畢業生是中共正式黨員的,經過一年的實際工作,被大多數黨員和群眾認可,經年度考核合格,可推薦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等職務。
五、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按每人2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安置費,每人每月工作、生活補貼2000元。有條件的村(社區)可參照村(社區)“兩委”成員待遇適當給予其他補助。
(二)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由區(縣)或相關鎮(街道)和個人按規定負擔。
(三)列入省統一選聘的高校畢業生,在村任職2年且考核合格后,報考本省公務員及省直、中央駐粵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生定向招考和參加省內高校或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考試的按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市、區(縣)、鎮(街道)機關招考公務員、事業單位需補充人員時,將拿出一定比例的職位招錄在村任職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
(五)被黨政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六、管理及服務
(一)選聘的高校畢業生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和其他公職人員身份。
(二)選聘的高校畢業生在村(社區)工作期限一般為2年。任滿1個聘期、考核稱職的,可按照有關程序續聘;任滿2個聘期、未當選村“兩委”副職以上干部的,原則上不再續聘。不再續聘的,引導和鼓勵其自主就業、創業。
(三)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頒發《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證書》,作為服務期滿享受有關政策的依據。
(四)人事檔案由區(縣)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免費代理,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所在村。
(五)選聘的高校畢業生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再續聘,不享受相關政策。凡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的、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因工作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聘用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情形的,經市組織人事部門同意,所在區(縣)組織人事部門可單方面解除合同,不享受相關政策,提出辭職的,三年內不得參加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選聘。
本公告由中共汕頭市委組織部和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汕頭市委組織部電話:0754-88971432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754-88489856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54-88329783
中 共 汕 頭 市 委 組 織 部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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