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我市教育事業發展,經市政府批準,現招聘部分高中教師。
一、招聘原則
專業對口、學歷達標、公開試講、擇優聘用。
二、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
2.國家全日制院校統招生源,2013年畢業的一本院校教育類本科生、研究生或2013年其它一本院校畢業生。
3.專業對口,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4.戶籍不限。
三、招聘專業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
四、聘用待遇
擇優聘用,事業全供編制,享受大學畢業生相關待遇。
咨詢電話:新鄭市教體局人事科0371-62696601。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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