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醫藥大學具有70多年的辦學歷史。其前身是湖南國醫專科學校,創辦于1934年。1960年改辦為普通高等本科學校湖南中醫學院,2002年湖南省中醫藥研究院與湖南中醫學院合并,2006年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湖南中醫藥大學,2012年我校進入全國高校招生一本錄取序列。現新校址座落在長沙市岳麓區含浦科教產業園。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和附屬醫院的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學校和附屬醫院分別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組織人事部、第一、二附屬醫院人事科具體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相關事宜,紀檢全程監督。全過程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
二、招聘原則
1.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學科需要、專業對口、注重綜合素質和能力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在2013年7月30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中醫藥大學網站和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二附屬醫院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3年4月16日-2013年4月18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
3.報名要求:請應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自行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在湖南中醫藥大學網站下載《湖南中醫藥大學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申請表》并如實填寫,同時請攜帶自薦材料(一式兩份)、各階段所取得的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個人著作、科研項目證明、獲獎證書、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3張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每位應聘者只能報名應聘一個崗位,多報無效。
4.報名地點:
應聘湖南中醫藥大學崗位報名地點:
湖南中醫藥大學組織人事部人事科(長沙市岳麓區含浦科教產業園學士路300號,聯系電話:0731-88458113)。
應聘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崗位報名地點:
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人事科(長沙市韶山中路95號,聯系電話:0731-85600719)。
應聘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崗位報名地點:
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人事科(長沙市蔡鍔北路233號,聯系電話:0731-84917714)。
(三)資格審查
依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分別在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二附屬醫院網站上予以公示并以電話方式通知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
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的比例。對于少數特殊專業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社廳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崗位要求為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職稱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1)應聘湖南中醫藥大學崗位的考試方式:
①應聘專任教師崗位:采取面試和試教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面試占綜合成績40%、試教占綜合成績60%)
面試: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主要考查其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能力、職業態度等。
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面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確定試教的人選。試教主要對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應變能力、課堂控制力等教學基本素質進行綜合考核評價。
②應聘實驗員崗位:采取面試和技能考核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面試占綜合成績40%、技能考核占綜合成績60%)
面試: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主要考查其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能力、職業態度等。
技能考核:根據應聘同一崗位面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技能考核的人選。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實驗室動手操作能力。
③應聘其他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含寫作)和業務知識。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的人選。面試主要考查其儀容儀表,語言表達、分析能力及職業態度等。
劃定考試合格分數線,應聘專任教師崗位試教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5分;應聘實驗崗位和其他崗位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5分,達不到合格分數65分的不予聘用。
(2)應聘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二附屬醫院崗位的考試方式:
①應聘醫師、藥劑和技師崗位:采取筆試、專業技能考核、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40%、專業技能考核占綜合成績30%、試教占綜合成績30%)。
②應聘護士崗位:采取筆試、專業技能考核、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30%、專業技能考核占綜合成績30%、面試占綜合成績40%)。
③應聘其他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50%、面試占綜合成績50%)。
筆試和專業技能考核: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和操作考核,筆試主要以醫學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為主,專業技能考核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動手操作能力。
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和專業技能考核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試教人員。試教主要是對應聘者儀表、儀態、語言、形象、氣質、表達能力、普通話、板書、條理性、邏輯性、教學組織能力進行測評。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和專業技能考核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考查其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能力、職業態度等。
(3)考試時間及具體事宜我們將以電話的方式通知到各應聘人員。參加考試時請攜帶相關資料原件核查。
(五)體檢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等情況。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6個月(大中專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內,試用期內不能勝任所聘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享受本校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此方案的最終解釋權歸湖南中醫藥大學組織人事部和第一、二附屬醫院人事科。
湖南中醫藥大學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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