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編辦、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2007〕55號)和《關于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2007〕56號)文件精神,為改善隊伍結構,提高素質,經省檢察院同意,河南檢察職業學院擬公開招聘10名工作人員,從事教學工作。
一、招聘數量和專業
河南檢察職業學院本次擬招聘工作人員10名,從事教學工作,其中法學專業3名、文秘專業2名、英語專業1名、會計專業2名、管理專業1名、藝術專業1名。擬招聘專業崗位與報考人數比例低于1:3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法學專業: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的訴訟法、行政法、經濟法、刑事偵查專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畢業生(含2013年7月底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本科期間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的法學專業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報考法學崗位具有法學專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免專業科目考試,該考生專業科目成績按該專業科目筆試的最高成績計算。
文秘專業: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的文秘、漢語言文學、中國古典文學、中國語言文化、新聞專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畢業生(含2013年7月底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本科期間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的與應聘崗位相應專業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英語專業: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的英語專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畢業生(含2013年7月底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本科期間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的與應聘崗位相應專業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會計專業: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的財務管理、會計、金融、審計專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畢業生(含2013年7月底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本科期間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的與應聘崗位相應專業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管理專業: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畢業生(含2013年7月底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藝術專業: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的聲樂、器樂專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畢業生(含2013年7月底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除應符合上述職位對象的要求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78年4月22日至1995年4月22日期間出生;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6、任職回避參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受過行政記過、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工作的報名和資格初審都以網絡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22日9時至4月26日17時,網絡資格初審時間為2013年4月22日9時至4月26日17時,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3年5月15日9時至5月19日9時。開始網上報名后,考生可以登陸河南人事考試網(www.hnrsks.gov.cn)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必須簽署網上誠信承諾書方可報名(特別提醒:報名申請被接受后,將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具體報名程序如下:
1、登陸河南人事考試網(www.hnrsks.gov.cn),認真閱讀《2013年河南檢察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等,了解應聘專業崗位的具體要求。
2、在河南人事考試網上,點擊“公務員考試”,“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閱讀并同意誠信承諾書后,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個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寬高比為130:160)。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隨時查看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信息材料,隨時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本人承擔。
3、資格初審通過后,網上交納考務費。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應在網上支付考試費用(每科30元,如報考三科共90元)。
考生需要辦理中國工商銀行卡或交通銀行卡并開通網上支付業務功能后,才可進行網上支付考試費用的操作。支付成功后網上報名系統顯示為“已交費”,表示考生的網上交費操作已經完成。網上交費時間為2013年4月22日9時至4月27日17時,未在規定時間內交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4、交費成功后,網上打印準考證。交費成功的考生,于2013年5月15日9時至5月19日9時,登陸河南人事考試網,憑姓名、身份證號和報名序號進入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準考證應妥善保管,筆試、面試、體檢時,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方能參加。
四、筆試
報考法學、文秘、會計專業崗位的,筆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專業科目三科,每科滿分為100分;報考英語、管理、藝術專業崗位的,筆試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每科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安排:2013年5月18日9:00至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4:00至16:30申論,2013年5月19日9:00至11:00專業科目。
筆試地點及具體考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采取加權平均的辦法計算。法學、文秘、會計專業崗位的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0%+申論成績×30%+專業科目成績×40%。英語、管理、藝術專業崗位的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60%+申論成績×40%。筆試成績在河南人事考試網或信陽考試網查詢。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資格復審
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按照1:2.5的比例要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1、2013年應屆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報名推薦信(內容應含本人為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招的學生)。
2、已畢業尚未就業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就業報到證、縣以上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
3、在職人員應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認證報告、工作證、單位介紹信(內容應包含本人如被招聘、現所在單位同意調出)。
4、應聘崗位對本科學歷及專業有要求的,應聘人員還應提供本科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和學歷認證報告。
以上證件和材料經審查合格后交復印件各2份。
六、面試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和應聘的專業崗位類別,按擬應聘專業崗位與面試人選1:2的比例在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舉止儀表等,滿分為100分。
參加面試的人員應攜帶身份證、準考證。
七、確定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八、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應聘的專業崗位類別,按擬聘用專業崗位與體檢人員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時間原則上安排在面試結束后2天內進行。招聘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九、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和應聘的專業崗位類別,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不合格以及因故出現缺額的,可在體檢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十、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由省檢察院報省委組織部審批,辦理有關手續。被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手續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新招聘的工作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察不合格的,報省委組織部批準,取消聘用資格。
本方案由省委組織部、省檢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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