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門市2013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經聯社)任職的公告》規定:招考范圍為本村戶籍考生的職位按招考人數與通過審核的考生人數不低于1:2的比例確定開考,其他職位按實際通過審核的考生人數開考。經審核,以下職位達不到開考比例,予以取消選聘:
市(區) | 選聘職位 | 選聘名額 | 職位代碼 | 通過審核人數 | 通過審核人數與選聘名額之比 |
江海區 | 禮樂街雄光村大學生村官 | 1 | 2006 | 1 | 1 |
禮樂街新創村大學生村官 | 1 | 2012 | 0 | 0 | |
禮樂街向前村大學生村官 | 1 | 2017 | 1 | 1 |
特此公告。
中共江門市委組織部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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