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關于公布2013年廣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學校補錄計劃和辦法的通知》(穗招考辦〔2013〕180號)勘誤如下:
一、第一志愿組招生學校,序號76,廣州市培英中學最低錄取分數由666更正為648。
二、第一志愿組招生學校,序號142,廣州市南沙第一中學最低錄取分數由651更正為570。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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