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招考辦,各高考報名點:
為確保2018年我市普通高考報名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公安廳轉發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做好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6〕11號),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普通高考報名準備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驗學籍信息
各高中階段學校須于2017年11月4日前通過“廣州市教育綜合管理系統”打印本校應屆畢業生學籍信息表,交由學生和家長逐項核對并確認,包括基本信息、家庭關系信息等,特別是家長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要確保與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明等材料一致。信息有誤的學生,應及時攜相關證明材料到學籍學校進行更正。
二、督促考生辦理身份證
我市高考考生須憑二代(或三代)身份證辦理報名手續(中國臺灣籍考生和外國籍考生除外)。各報名點要督促身份證遺失、消磁、或已變更身份證信息但未換領新證的學生盡快到公安部門領取身份證,確保考生個人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有關辦理手續請查閱廣州市公安局網站的網上辦事欄目的《申(換、補)領居民身份證》辦事指南(http://www.gzjd.gov.cn/gzjdw/wsbs/bsdt/list-1.shtml#22799&bszn),或直接咨詢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
三、采集考生身份證信息
“廣州市2018年高考報名系統”將于2017年11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公布)開放考生身份證采集功能,各報名點原則上應在此時段內組織應屆考生采集身份證信息。社會青年考生不強制要求在此時段內采集身份證,但高考正式報名期間須采集二代身份證信息后方可進行報名。
四、工作要求
(一)各報名點要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的現象發生。一經發現,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各區招考辦要認真組織本區各報名點做好報名準備工作,各報名點須將各項工作要求落實到全體在校考生,確保2017年我市高考報名工作嚴格規范進行。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