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3年第四季度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定于12月4日開考。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規定》(財會[2013]19號)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新財會〔2013〕24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將2013年第四季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條件
凡遵守財經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行為,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二)報名辦法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包括網上注冊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網上注冊時間為:2013年11月4日零時起至11月15日14時止(北京時間);現場確認時間為:11月11日至11月15日。
網上注冊網址為自治區財政廳WEB網站(http://www.xjcz.gov.cn/31),報考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登陸網站完成注冊。
報考人員完成網上注冊后,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現場確認時間內到自行選定的報名信息確認點辦理信息確認、繳費等相關手續。
根據財政部最新發布《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73號)要求,2013年7月1日后取消免試有關規定政策,因此此次考試將不再執行免試相關規定。
(三)報名信息確認點設置及設備配置要求
各地州市應當合理設置報名信息確認點,每個縣市至少設置1個。報名信息確認工作統一在Internet網絡上進行,各報名信息確認點應當設置自助設備,向考生提供自助網上注冊服務。
二、考試時間及考試要求
2013年第四季度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定于12月4日開考,報考人員的具體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請見準考證。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規定》第十九條規定“會計從業考試考場應當配備身份識別設備、監控設備等必要的防舞弊設備,防范替考、抄襲等作弊行為。”的要求。自治區會計從業考試考場啟用身份識別設備,并實行全程監控。考生必須持二代身份證提前30分到考場,進行身份識別后方可入考場。
三、考試科目及試題類型
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采用財政部統一命題的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題庫。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長 | 試題類型 | |
1 |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 60分鐘 | 單選、多選、判斷、案例分析題 |
2 | 會計基礎 | 60分鐘 | 單選、多選、判斷、計算分析題 |
3 | 初級會計電算化 | 60分鐘 | 單選、多選、判斷、實務操作題 |
四、考試大綱和考試輔導用書
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為財政部統一制定發布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考試輔導用書《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均包含考試大綱)由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其中: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科目會計實務操作部分,不采用《初級會計電算化》輔導用書內容,以自治區財政廳編印的《會計電算化實務操作手冊》為準。《會計電算化實務操作手冊》隨《初級會計電算化》輔導用書贈送。考試輔導用書考生可在報名時自愿購買。
五、成績合格要求及證書申請
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人員,其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成績必須一次同時合格,方可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向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凡逾期未申請,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務日程安排
1.11月27日起,考生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2.合格標準公布后,考生可自行在網上查詢成績,打印成績通知單。
七、收費標準
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照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新價非字〔1998〕3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目30元。
塔城地區財政局會計科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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