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膳食管理制度
托幼園所應建立并嚴格執行膳食管理制度,保證提供給幼兒的膳食符合營養要求和衛生要求。
一、幼兒的膳食管理
幼兒的膳食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幼兒的伙食費應專用,做到計劃開支,精打細算,合理使用。工作人員的伙食應與幼兒的伙食分開,不允許侵占幼兒的伙食。
幼兒的膳食管理主要包括:
1.合理安排幼兒的就餐時間和就餐次數。
2.根據當地不同季節食品的供應情況,制定出適合于幼兒年齡特點的食譜,并定期進行更換。
3.準確掌握當日幼兒出勤的人數,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應主副食,不吃隔夜飯菜。
4.遵守開飯時間,按時開飯,保證幼兒吃飽、吃好每餐飯。
5.定期計算幼兒的進食量和營養量,對幼兒的飲食狀況以及營養狀況進行分析,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等。
5.廚房內嚴禁外人出入,嚴禁吸煙等。
(二)廚房工作人員的衛生要求
1.廚房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的清潔衛生,做到勤洗頭、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上班時不化妝、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飾。
2.炊事人員應堅持上崗前洗手、換上工作服、戴好帽子;入廁前脫下工作服,便后或接觸過污物、生食后應用肥皂洗手;在進行烹調操作前洗手,以及在嘗菜時使用專用的筷子或匙等衛生制度。
3.廚房工作人員在制作面點以及分飯、分菜前,必須洗凈雙手后再接觸食物,在做飯菜或分飯菜時,不能對著食物咳嗽、打噴嚏或說話等。
(三)食品的衛生要求
1.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
2.購買新鮮、質量好的食品,做好食品的貯存和保鮮工作,不用和不食腐壞變質的食物。
3.購買的熟食需加熱處理后方能食用。
4.對于燒熟的食物,冬季要做好保溫工作,夏季要做好防燙和防變質工作。
5.幼兒每天食用的食物在送往班級以前,應留樣保存24小時(置于冰箱內),以備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