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120402)
培養層次:研究生 本科生
一、專業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掌握管理學、經濟學、政治學、法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了解政府、非政府組織部門、企事業單位的行政管理活動規律,能夠熟練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和先進的管理方法,從事政府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社會管理、公共政策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質應用型專門人才。
本專業下設兩個方向:企業行政管理和電子政務。“企業行政管理”方向側重培養具有現代企業行政管理、決策分析和企業實際協調、溝通能力的高級應用型專門人才;“電子政務”方向側重培養既掌握現代行政管理和經濟社會管理知識與技能,又掌握現代電子信息和計算機網絡技術的高素質行政管理和電子政務復合型人才。
二、專業培養要求
本專業要求學生系統掌握管理學、經濟學、政治學、法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行政學理論研究、公共政策分析、企業行政管理、外語、公文寫作和辦公自動化等方面的基本訓練,掌握現代管理理論、技術與方法,具備從事政府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社會管理、公共政策研究等工作的知識和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學、經濟學、政治學、法學等學科的基礎理論和基礎知識。
2.了解本學科的理論前沿與發展動態,掌握行政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能熟練進行文獻檢索和資料查詢,具有較強的科學研究和策劃、組織、執行的實際工作能力。
3.具有獨立獲取知識、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本專業實際問題和基本科研能力及開拓創新精神。
4.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具有較強的辦公自動化處理技能。
5.掌握一門外國語,能夠較為熟練地進行聽、說、讀、寫,能夠較熟練地閱讀外文專業文獻。
6.掌握專業論文、調研報告、機關公文的寫作方法,具有較強的口頭表達和文字表達能力。
三、主干課程
管理學、公共管理學、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公共部門經濟學、公共政策、行政管理學、公共管理技術與方法、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社會保障概論、政府規制經濟學、行政能力與領導科學、管理心理學。
四、授予學位
畢業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獲管理學學士學位。
五、招生科類
文理兼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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