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2014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高職招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一、院校層次、性質
學校全稱:福建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12628(全國代碼)
學校地址:泉州市豐澤區博東路329號(郵編362000)
院校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
二、學校簡介
福建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是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組建的一所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院以全日制高職教育為主,同時開展成人教育、職工培訓、技能鑒定等工作。學院由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舉辦,業務由福建省教育廳和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共同管理。
三、2014年高職招考專業及指導性招生計劃具體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公布為準。
四、招生錄取組織機構及錄取規則
1.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高職招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2014年錄取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
2.成立以學校黨委分管紀檢的院領導為組長的紀檢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
3.錄取規則:
(1) 我校2014年高職招考第一階段錄取時,所有招生專業均實行按“專業清”的錄取規則。根據不同生源類別,將進檔考生分為高中組和中職組,其中將高中組考生按其第一專業志愿分成不同隊列,然后將每個隊列內的考生按文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擇優錄取;將中職組考生分類別按其第一專業志愿分成不同隊列,然后將每個隊列內的考生按文考總成績(含照顧政策加分,下同)從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擇優錄取。
(2)考生所報專業均未被錄取但有填寫“服從專業調劑”者,高中組可視同組其他專業錄取空缺情況進行調劑錄取;中職組可視同組同類別其他專業錄取空缺情況進行調劑錄取。
(3)第一階段錄取后仍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進行第二、第三階段錄取。第二、第三階段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按照進檔考生文考總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4)各專業招生均不設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5)凡被我校2014年高職招考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招,未被錄取的可繼續按有關規定參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招。
4.錄取工作嚴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高職招考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閩招委〔2014〕1號)精神執行。
5.高職招考被我院錄取的新生,入學時間與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相同。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有關規定按時到我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生所在就讀系部請假。報到之日起兩周內不報到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五、收費標準和退費辦法
執行福建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學費標準為6000元/學年·人。
住宿費按當地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退費辦法參照閩價[2005]費435號第八款“關于學費、住宿費和代辦費的清退問題”執行。
六、學歷文憑和學生待遇
高職招考錄取的學生屬國家計劃內統招生,學生畢業頒發福建省教育廳統一印制、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福建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在學費、學籍管理、學歷文憑、“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以及學校的獎、貸、助學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高招錄取的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咨詢、查詢、聯系方式
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可登錄學校網站或來電咨詢我校辦學情況和有關招生資訊。招生辦網址:http://zs.fjdy.net/,學院網址:http://www.fjdy.net,Email: zs28005704@163.com ,招生咨詢電話:0595-28005704 22774814 ,招生辦傳真:0595-28005704,招生投訴電話:0595-28005703。
八、本章程由福建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福建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二〇一四年二月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