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學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4年部分高等職業學校開展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1116號)及目前招生制度改革要求,結合院校申報情況,經研究決定,同意河南職業技術學院等62所高校的部分專科專業在2014年開展單獨招生試點工作(試點院校名單及招生專業詳見附件1)。為做好2014年高職單招試點工作,現明確如下事項:
1.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高職單招試點工作是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的重要體現,是我省教育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點。各試點院校要從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教育改革的高度,從推進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全局,充分認識高職單招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要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組織機構,加強領導,統籌協調,明確責任,細化分工,確保試點工作有序推進。
2.要制定方案,規范程序。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2014年開展高職單招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立足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優勢,科學制定單獨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章程,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及時向社會公布方可實施。要細化考核和錄取辦法及程序,確保單招試點方案合理、流程規范。
3.要確保質量,公平公正。試點院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陽光招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以及省教育廳開展高職單招試點工作的有關要求,立足人才培養目標,嚴格遵守選拔條件、選拔標準,規范考試內容和錄取程序。招生信息要提前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高職單招公平公正和生源質量。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監督考試、錄取過程,承擔監督責任,為考生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錄取機會,保障全省高職單招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考試期間,省教育廳將組織專家組對試點學校考試招生工作進行督查指導,結果作為明年高職單招學校、專業、計劃安排的重要依據。
4.要擴權于校,激發活力。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有關要求,從今年開始,采取高職單招計劃總量控制、市場調控的辦法,原則上在不超過2013年本校專科招生總計劃30%的情況下,由試點院校自主確定各專業2014年招生計劃,充分體現專業教學水平、專業教學條件、社會需求導向在高職單招制度中的優勢,積極探索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的途徑。嚴禁試點院校超專業教學能力招生。
各試點學校考試時間定于2014年4月13日。全部錄取工作結束后,按照《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職教師資、盲聾啞殘疾生、高等職業院校提前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3〕48號)要求上報數據及材料。招生計劃執行情況和工作總結(附電子版,上報表格見附件2)5月10日前報送至省教育廳學生處。
聯 系 人:邵培杰
聯系電話:0371-69691792(省教育廳學生處)
監督電話:0371-69691776(省教育廳監察室)
電子信箱:123051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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