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為更好的實現高考招生工作多元化機制,推動素質教育改革,進一步深化高等職業院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積極探索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的選拔和培養模式。經省教育廳批準,2014年我校繼續開展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為做好單獨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嚴格實施陽光工程,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開封大學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 開封大學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學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開封大學單獨招生工作內部實施“招考分離”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開封大學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 學校國標代碼:11069
第九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開封市
第十條 辦學特點:學校秉承“明德、勵學、篤行、創新”的校訓,遵循“以德治校、質量強校、科研興校、特色立校”的辦學理念,堅持“就業為導向,育人為根本,服務為宗旨”的辦學宗旨,形成了“就業、培養、招生”相結合、“生產、教學、科研”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和以“學歷教育為主,集職業培訓、技術服務、技術開發為一體”的辦學格局,各項事業實現了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學校是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職院校,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全省德育工作評估優秀院校、全國預征工作先進集體、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河南專科院校綜合實力20強、河南最具就業競爭力示范院校、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評估優秀單位,連續多年被評為“河南省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為社會培養了大批學有所成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學校的辦學特色和辦學聲譽贏得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贊揚。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開封大學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紀檢監察組設在紀委監察室。單獨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招生錄取工作組、技術安全保障工作組。凡屬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開封大學紀委監察室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實施監督,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對象、考核辦法與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為已參加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含參加對口升學報名的中職學生)。
第十四條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2014年單獨招生計劃990人,招生專業和計劃如下:
專業名稱 | 學制 | 人數 | 學費(元/年) | 招生對象 | 備注 |
酒店管理 | 3 | 120 | 3300 | 應往屆高中及應屆中職畢業生 | |
應用化工技術 | 3 | 60 | 3600 | 應往屆高中及應屆中職畢業生 | 普通文科類考生限報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3 | 120 | 3600 | 應往屆高中及應屆中職畢業生 | 普通文科類考生限報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3 | 120 | 3600 | 應往屆高中及應屆中職畢業生 | 普通文科類考生限報 |
口腔醫學 | 3 | 60 | 4400 | 應往屆高中及應屆中職畢業生 | |
護理 | 3 | 120 | 4400 | 應往屆高中及應屆中職畢業生 | |
軟件技術 | 2 | 50 | 7000 | 應往屆高中及應屆中職畢業生 | 兩年制普通文科類考生限報 |
圖形圖像制作 | 2 | 50 | 7000 | 應往屆高中及應屆中職畢業生 | 兩年制 |
新聞采編與制作 | 3 | 60 | 3300 | 應往屆高中及應屆中職畢業生 | |
物流管理 | 3 | 60 | 3300 | 應往屆高中及應屆中職畢業生 | |
會計電算化 | 3 | 60 | 3300 | 應往屆高中及應屆中職畢業生 | |
房地產經營與估價 | 3 | 60 | 3600 | 應往屆高中及應屆中職畢業生 | |
工商企業管理 | 3 | 50 | 12000 | 應往屆高中及應屆中職畢業生 | 中外合作辦學 |
合計 | 990 |
第十五條 填報志愿
考生在網上或現場報名時,須同時填報專業志愿,考生可填報兩個專業志愿;
第十六條 考核科目及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考核由文化基礎綜合考核和職業能力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組成。
1.文化基礎綜合考核為語文、數學、英語、時事政治,一份試卷,總分300分(其中:語文占150分、數學60分、時事政治60分,英語30分)。
2.職業能力綜合素質考核主要采取現場筆試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組織能力、創新思維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等能力。
第十七條 加分政策
按照河南省現行高招加分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文化基礎綜合考核、職業能力綜合素質考核成績的總和,分專業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所報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的考生按職業能力綜合素質考核成績、文化基礎綜合考核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時實政治成績進行依次排序。
學校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并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4月20日錄取學生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已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和對口升學考試、也不得被其它高校錄取;考生錄取后不能轉入其他類別專業;未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河南省2014年普通高考和對口升學考試。
第十九條 考生被我校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二十條 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二十一條 新生報到和新生復查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高中畢業證書、身份證、準考證、錄取通知書。
2.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收費標準
按照河南省和開封市物價主管部門審定的學費標準進行收費。
第二十三條 獎學金設置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開封大學金松獎學金、開封大學獎學金、開封大學上虞獎學金等。
第二十四條 開封大學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校招生就業處。
學校地址:河南省開封市晉安路校區(開封市晉安路)
河南省開封市東京大道校區(開封市東京大道)
河南省開封市濱河路校區(開封市濱河路)
咨詢電話: (0371) 23655001
郵 編:475000
傳 真: (0371)23810089
http://www.kfu.edu.cn E-mail: zsb@k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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