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湖南省公務員招考如何確定自己是否符合職位專業條件?
答:專業條件按照《2014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為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審核認定,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全稱如實填寫,未如實填寫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專業指導目錄中,學歷分為研究生、本科、專科三個層次。每個學歷的專業層次分為“學科類別”(大類)、“學科”(類)和專業,其相互關系為:“大類”包含“類”,“類”下設具體專業。
對同一學歷層次的報考人員,如報考職位限制到“大類”,則該“大類”下所有“類”的具體專業都符合專業條件。如報考職位限制到“類”,則該“類”下所有具體專業都符合專業條件。如報考職位限制到具體專業,則只有該具體專業才符合專業條件。若所學專業在專業指導目錄中同時從屬于不同的類,可以以任意一類報名。
對不同學歷層次的報考人員,如報考職位限制到“大類”,則相同大類的高層次學歷人員可以報考低層次學歷要求的職位(例:某職位要求專科、文史哲大類,則研究生、本科層次文史哲大類的報考人員均符合專業條件)。如報考職位限制到“類”,則相同類的高層次學歷人員可以報考低層次學歷要求的職位。(例:某職位要求專科、經濟財務類,則研究生層次的經濟學類、本科層次的經濟學類專業均符合專業條件)。如報考職位限制到具體專業,需看高層次學歷專業名稱與低層次學歷專業名稱的相似度,如高層次專業與職位要求的低層次專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不同,或者僅有1個“學”字差別的,符合專業條件;如名稱不同、所學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報考人員必須與招錄機關聯系,并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供招錄機關做出是否符合專業條件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