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現將我院對2014年3月普通高校招生三項考試中已認定作弊的6名考生的準考證號、違規行為、以及相應的處理意見公告如下,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日起7天內向我院陳述和申辯。公告期滿后,我院將依法作出正式處理決定。聯系電話:0571-88908515。違紀類考生由考生所在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在網站公告并作出處理。
2014年3月28日
具體考試名單請參照:http://www.zjzs.net/app/portal/article.html?articleDomain.id=93482&categoryDomain.id=195
準考證號 | 科目 | 違規行為 | 擬處理意見 |
1411604829 | 技術筆試 | 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 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 |
1416502764 | 信息技術 | 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 |
1417000868 | 英語聽力 | 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 | |
1418300710 | 技術筆試 | 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 |
1419300073 | 技術機考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 | |
1419300363 | 技術機考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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