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領隊人員應于考試之前按市考試中心規定的時間帶考生到達考場,熟悉考場座位及考場環境。
2.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宣布考場紀律和考生注意事項,要注意提醒考生在答卷時必須按規定用筆作答。教育考生正確對待考試。及時做好考生思想工作,注意表揚好人好事。
3.必須在每科考試前40分鐘,清點考生人數,帶領考生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后清點考生人數收存《準考證》、并帶考生回食宿地點。
4.每科考試前要反復督促和細致檢查考生是否做好應考的一切準備,收管考生的通訊工具。
5.關心考生生活,安排好考生食宿,教育考生注意清潔衛生和安全,特別要注意防止傳染病的發生及傳播,要堅持與考生同吃同住,及時掌握考生的思想狀況。
6.考生考試時,領隊只能在考場指定的地方休息,并為考生代管書包等物品,不得離開考場,也不得在考場周圍逗留,更不能在考場周圍談論試題。
7.在考試期間,領隊應接受考場主考的領導,協助考場做好工作,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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