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卷單位須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試卷。
2.領卷單位須憑介紹信、工作證、領卷負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公司值班室報到,由省教育考試院監印小組組長及公司負責人核對無誤后方可入內。
3.領卷單位取得領卷次序條和通行證后,在武警的指示下進入領卷場地。進場后,領卷單位要聽從現場總調度安排。
4.公司發卷人員提前把領卷單位所要領的試卷搬運到劃定的場地,領卷單位在現場領卷清點時有任何問題,請與監印組工作人員聯系解決。
5.領卷人員試卷清點完畢后,必須辦理交接手續。試卷可由公司派人協助搬運裝車,具體由公司統一安排。
6.領卷工作人員應在指定的試卷發放點范圍內活動,一律使用規定的洗手間;不得超越警戒線,進入非活動區域;不得與公司內其他工作人員交談。
7.領卷工作人員需注意防火,試卷發放處嚴禁吸煙。
8.領卷工作結束后,憑監印小組組長開具的放行條并經公司門口值班室檢查后方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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