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原則:
報考藝術類高職專業須通過省內聯考,其中報考音樂類的考生還需通過學校相關專業考試,文化成績須達到當地藝術高職投檔線。
1、美術類高職專業按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專業統考成績×50%+文化成績×50%,文理統一排序;
2、音樂類高職專業按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專業??汲煽儭?0%+文化成績×50%,文理統一排序;
3、理科考生按照高考成績*各省藝術文控制線/藝術理控制線的公式換算文化成績。
各專業錄取最低分:
專業類別 | 專業名稱 | 最低綜合成績 |
美術類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189.08 |
美術類 | 電腦藝術設計 | 131.5 |
美術類 | 視覺傳達藝術設計 | 199 |
音樂類 | 音樂表演 | 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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