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培養目標:保險學專業培養理論功底扎實、知識面廣、適應性強的經營、管理和理論研究人才。要求學生掌握現代保險與金融理論和業務知識,掌握我國經濟政策和法規,能夠運用所學知識進行保險業務經營,保險企業管理,保險企業資本運營、金融和項目風險管理,社會保險業務運作,社會保險管理,保險監管,并且有一定的決策、協調和組織能力。
B. 培養要求:本專業在鼓勵學生選修各種組合的副修專業和跨專業跨學科的選修課程的基礎上,注重基礎理論與社會實踐相結合,注重數量分析方法,注重實際工作能力的培養。
C. 培養對象:培養學制四年、具有學士學位的本科生。畢業生具有比較扎實的理論功底、豐富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適應性,并具有開拓進取精神和求實創新的工作作風,普遍得到了用人單位的好評。
D. 師資力量:保險專業所在的金融系現有教師17人,其中教授5人(含2名博士生導師);副教授5人;講師7人。一半以上的教師擁有博士學位,大部分教師曾經在國外大學進修或訪問達半年以上。
E. 主干學科:金融學系的學科發展目標為一級應用經濟學。現有國際金融學和國際金融市場獲得中山大學優秀課程的評估。
F. 主要課程:金融學專業和本院其它本科專業的共同基礎課程主要有:高等數學、政治經濟學、經濟學原理、中級微觀經濟學、中級宏觀經濟學、經濟與商業統計、會計學、計量經濟學、管理學、財政學、經濟法、貨幣銀行學、投資學、財務管理和發展經濟學。保險學的專業課程主要有:保險學原理、人身保險、財產保險、海上保險、保險企業經營管理、社會保險、保險法、保險監管、精算原理與方法、精算實務、風險管理理論與實務、金融機構風險管理、金融工程等。
G.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為了培養學生的分析與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和實踐能力,在保險學的教學過程中,加強理論聯系實際的環節,注重和開展互動式教學,強調保險案例分析和模擬教學。此外還通過組織學生外出參觀和參加導師開展的學術活動,來增強學生的感性知識與實踐能力。
H. 主要專業實踐:并設立了《社會調查與實踐》課程,安排學生在第三學年開展為期二個月的社會調查與實踐課程,并要求學生在實際調查的基礎上,結合所學的專業基礎理論,完成一篇有一定學術探討意義的學年論文。
A. 培養目標:保險學專業培養理論功底扎實、知識面廣、適應性強的經營、管理和理論研究人才。要求學生掌握現代保險與金融理論和業務知識,掌握我國經濟政策和法規,能夠運用所學知識進行保險業務經營,保險企業管理,保險企業資本運營、金融和項目風險管理,社會保險業務運作,社會保險管理,保險監管,并且有一定的決策、協調和組織能力。
B. 培養要求:本專業在鼓勵學生選修各種組合的副修專業和跨專業跨學科的選修課程的基礎上,注重基礎理論與社會實踐相結合,注重數量分析方法,注重實際工作能力的培養。
C. 培養對象:培養學制四年、具有學士學位的本科生。畢業生具有比較扎實的理論功底、豐富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適應性,并具有開拓進取精神和求實創新的工作作風,普遍得到了用人單位的好評。
D. 師資力量:保險專業所在的金融系現有教師17人,其中教授5人(含2名博士生導師);副教授5人;講師7人。一半以上的教師擁有博士學位,大部分教師曾經在國外大學進修或訪問達半年以上。
E. 主干學科:金融學系的學科發展目標為一級應用經濟學。現有國際金融學和國際金融市場獲得中山大學優秀課程的評估。
F. 主要課程:金融學專業和本院其它本科專業的共同基礎課程主要有:高等數學、政治經濟學、經濟學原理、中級微觀經濟學、中級宏觀經濟學、經濟與商業統計、會計學、計量經濟學、管理學、財政學、經濟法、貨幣銀行學、投資學、財務管理和發展經濟學。保險學的專業課程主要有:保險學原理、人身保險、財產保險、海上保險、保險企業經營管理、社會保險、保險法、保險監管、精算原理與方法、精算實務、風險管理理論與實務、金融機構風險管理、金融工程等。
G.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為了培養學生的分析與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和實踐能力,在保險學的教學過程中,加強理論聯系實際的環節,注重和開展互動式教學,強調保險案例分析和模擬教學。此外還通過組織學生外出參觀和參加導師開展的學術活動,來增強學生的感性知識與實踐能力。
H. 主要專業實踐:并設立了《社會調查與實踐》課程,安排學生在第三學年開展為期二個月的社會調查與實踐課程,并要求學生在實際調查的基礎上,結合所學的專業基礎理論,完成一篇有一定學術探討意義的學年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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