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縣2010年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筆試已結束,目前筆試成績已公布。根據大理州委組織部、州財政局、州人事局、州社會勞動保障局《關于做好2010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有關工作的通知》(大組通〔2010〕55號)精神、有關規定以及考生成績通知,現對魏紹英等30名同志進行資格復審和組織考察。為了確保組織考察環節扎實有效,經洱源縣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本考察方案:
一、考察人員的確定
云南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選聘辦”)依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含加分)按1:1.5的比例,確定了我縣組織考察前的資格復審人員30名。選聘辦已通知資格復審人員按時進行資格復審,之后將對復審合格的人員進行組織考察。
二、考察方式
組織考察在資格復審的基礎上,主要采取面談、查閱檔案、函調了解等方式進行,了解高校畢業生的思想認識、理想信念、政治素養、道德品質和學習實踐能力等綜合情況。
(一)查閱檔案、函調。根據考察對象不同,采取不同的方式進行。應屆畢業生主要采取函調或查閱學生檔案的方式進行,主要查看學生的綜合表現及是否有違法亂紀行為。往屆畢業生,現已就業或在外打工的,通過與就業單位函調的方式了解考察對象的綜合表現及是否有違法亂紀行為;對未就業在家的考察對象,通過與村委會、派出所函調的方式,了解考察對象的綜合表現及是否有違法違紀行為。查閱檔案、函調工作于2010年7月21日上午完成。
(二)集中面談。由選聘辦在縣紀委(監察局)、縣人大、縣政協的監督下,于2010年7月21日(星期三)下午2:00至下午5:30,在洱源縣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對考察對象進行集中面談。對不按時到場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
考察結束后由縣選聘辦對考察合格的人員,按筆試成績高低進行崗位排名,如遇筆試成績為并列的,則先按優先優聘規定,再按面談成績高低進行排名,并以此作為擬聘人選的依據。
三、提出擬聘人選
根據考察情況和選聘名額,按1:1的比例,在考察合格人選中,按照考察結束后崗位排名的先后順序,依次提出我縣19名擬聘人選。
擬聘人選經洱源縣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報州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合格后,由縣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組織體檢。如因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出現名額空缺時,按考察結束后排名的先后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者,由省、州選聘辦分別在云南人事人才網、大理州人事人才網站進行公示,同時在縣內進行公示。
公示期滿后,由省選聘辦審核確定選聘人員。
四、其他事宜
考察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由洱源縣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中共洱源縣委組織部 洱源縣人事局
201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