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復試程序:
5月11日上午8:30--9:00:考生報到驗證。
應屆生須持學生證、身份證、碩士階段成績單原件及所有復印件;
碩博連讀考生只需核對研究生證、身份證原件,不用收取復印件;
往屆考生須持碩士學位證、碩士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及所有復印件。
5月11日上午9:00:按專業分組面試,地點見學院公告欄。
5月12日上午10:00:公布考生復試成績排名及擬錄取名單,雙向選擇確定導師,師生雙方簽署《錄取審核表》。
5月12日下午2:30-3:30:所有通過復試擬錄取的考生必須在我校醫院進行體檢(碩博連讀、不住校的定向就業考生可不參加體檢),自備體檢費66元及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一張。
5月12日下午4:00前:考生將《錄取審核表》、《體檢表》交回19號樓203室。
5月13日上午10點:公布擬錄取結果,考生辦理以下擬錄取手續后即可離校:
▲應屆生交回所有資格審查復印件及成績單原件;往屆生交回所有資格審查復印件。
▲所有考生交回《復試流程表》,領取《政審表》;非定向考生領取《調檔函》;碩博連讀生、定向就業考生不需要《調檔函》。
▲定向就業考生持《政審表》到校研招辦簽訂《協議書》。
復試方式:
1、根據我院今年上線生源和招生指標情況,學院決定所有統考上線的非定向類考生全部參加復試,碩博連讀的考生全部參加復試。
2、統考上線的委培生按專業確定復試資格,獲得復試資格的方可參加復試。根據學院實際情況,有上線委培生的專業的委培生復試名額各1名(全學院共6名),按專業內的委培生初試成績排序靠前面的考生獲得復試資格(如前面考生放棄資格,可順延)。獲得復試資格的委培生,需提交單位出具的“承諾函”—單位承諾:“如果該考生被錄取,單位保證給予不少于2/3的時間支持其完成學業”,方可參加復試和錄取。獲得復試資格的委培生可登錄學校招生辦網頁打印復試通知書。
3、委培生如果申請轉成非定向類考生,辦理有關手續并經批準同意后,可以按非定向類考生參加復試和錄取。需要申請的考生必須于5月7日前到學院辦理手續。需提交的材料:①本人提出的書面申請,并經擬接收導師簽署意見;②本人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調出檔案的函。
4、今年復試無須筆試,只需進行綜合面試。面試按專業分組進行。
5、面試內容包括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面試。評分時分別給出英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和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包含了對考生的專業知識、研究能力和綜合素質等反映培養潛質的綜合判斷。評分按滿分為100分計。
6、對于申請考核制經學校審核通過獲得“A”直接參加面試的考生,需要按照學院公布的《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規定的方式進行考核。
錄取原則:
1、錄取成績:復試成績=英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X10%+面試成績X90%
當復試成績出現同分情況時的錄取成績排序和處理辦法:當復試成績同分時,錄取成績優先順序為:碩博連讀考生、考核制A類考生、統考生。如果再同分,則錄取優先順序為:對于同為碩博連讀考生或考核制A類考生,復試的英語成績高者優先;對于同為統考生,初試成績總分高者優先,再同分則復試的英語成績高者優先。特殊情況,由學院研究決定。
2、錄取方法:按復試成績錄取。初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即為錄取成績。錄取按復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碩博連讀考生、申請考核制A類考生和統考生一起按錄取(復試)成績排序,按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原則上優先錄取非定向類的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
3、委培生源的錄取:根據學校要求,嚴格控制委培生源的錄取比例,招收委培生不能超過招生人數的10%,我學院最多可接受6名委培生源(約每個專業1名)。考生由委培轉為非定向類型后,按專業排名進行錄取。考生在錄取時招生類別一經確定,不得再予更改,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4、招生指標細分至各導師,導師應在指標內招收博士生。現有未畢業的在職博士生的導師,不能招收在職博士生。如確有需要在專業內適當調整導師的指標數,應報告學院審批同意后方可調整。碩博連讀、推免直博生占用今年招生指標。
5、在專業內考生的錄取分為2批次。第一批次錄取:導師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導師本人)選擇錄取復試合格的考生;第二批次錄取:第一批次未被錄取的復試合格考生,再報考有指標尚未錄取考生的導師(第二志愿)。具有第二次報考資格的考生確定:除去第一批次已經被錄取的考生外,尚未錄取的考生按照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排名位于剩余指標數(第二批次可錄取數)相同或之前的考生具有第二次報考和被錄取的資格。如果在具有第二報考資格的考生中含有在職(定向)考生,可以順延增加相等數量的非定向考生獲得第二次報考和被錄取資格。
6、導師的確定,經考生與導師雙向選擇確定,導師接收時填寫《錄取審核表》。導師有權優先選擇報考本人的復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同時,導師有權不選擇未報考本人的考生。
7、生源不足的專業,原則上先在學院內相近專業調劑,再在學校內相近專業調劑,導師最多只能招收一名調劑生;生源充足的專業原則上不調劑。凡需要調劑的,應由導師提出申請,于5月6日前按有關審批程序由學院和學校批準后方可調劑復試和錄取。
8、生源不足又無法調劑的專業,缺生源的導師可以申請破格復試和錄取,但最多只能招收一名破格生源。擬破格錄取的考生必須是確有培養前途者,導師必須有重大在研項目。破格申請應由導師提出,于5月6日前上報學院審核,再由學院上報校招生辦審核批準后方可復試。復試合格生源充裕的導師,不得申請破格復試和錄取。
9、一名導師只能申請招收1名破格或調劑的生源。破格限制在各科及總成績只能單破一項,不允許既調劑又破格復試,不允許破格復試申請在職攻讀博士學位的考生。
10、復試成績或面試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不合格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錄取總成績計算方法:
錄取總成績=復試成績=英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10%+復試面試成績×90%
更多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