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5年肇慶市德慶縣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有何要求?
答:招考崗位根據用人的要求,按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4版)》和教育部關于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的通知進行了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若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則此專業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崗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不可報考。
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必要時還須提供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表,未如實填寫的視為提供不實信息,由招聘機關或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