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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提高錄取質量的重要環節。為保證2015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招生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2號)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加強領導,完善制度
1、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督查領導小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根據教育部規定,制定我校復試工作的意見和要求;確定本校復試分數線;審核并批準擬復試考生名單;審核并批準各專業復試小組成員名單;簽發復試通知;組織復試考生報到;檢查各學科專業的復試工作情況;及時處理復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招生計劃;審核并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督查領導小組的職責是監督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各環節工作的組織實施以及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信息的核查。
2、加強復試工作人員隊伍建設。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加強對復試教師的培訓,嚴肅招生紀律,規范參加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保證復試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部門和個人,一經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3、繼續嚴格執行親屬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考試并進入復試者,在復試中嚴格執行回避制度,確保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各個環節公平、公正。
4、加強誠信評判,切實將誠信考核納入復試工作,對上一年考研作弊考生,要嚴格按照規定不予復試錄取。對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繼續深入推進信息公開工作,加強社會監督。在學校網站及時公布我校復試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復試和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對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同時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信息,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確保復試環節各種信息公開、透明。
6、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復試方案。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對復試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同時根據我校辦學特色和專業要求,進一步完善復試方案和具體實施細則,確保復試工作程序嚴謹,操作規范。
二、組織實施
1、學校招生錄取督查領導小組負責監督復試錄取各環節工作。
2、研究生處負責復試工作各環節的總體安排和組織協調;具體負責考生復試資格審核及復試材料發放工作。
3、各學院以學科專業(按初試專業課科目)為單位組成復試小組,小組成員以博士生導師(包括校外兼職導師)為主,人數不少于5人;組長一般由科室負責人或教研室主任擔任,同時對面試過程進行錄音錄像。
三、復試原則
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要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教育改革發展綱要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繼續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一)計劃分配原則
2015年教育部下達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為72人,我校可招收博士研究生導師為102人。學校根據導師數量按照(102:72=1:0.7)的比例確定各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在錄取過程中可依據各學科專業考生上線人數、學科建設水平等,對原學科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適當微調。
(二)復試資格線
根據國家醫學考試中心《關于印發2015年全國醫學博士外語統一考試成績推薦合格分數線及有關事宜的函》(國醫考函〔2015〕2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復試分數線如下:
1、基本復試資格線:單科50分,總分180分。
2、上線人數低于擬招生人數的學科專業,在單科線保持不變的前提下,總分可降低5分,即175分;包括中醫基礎理論、方劑學、中醫內科學、中醫骨傷科學、中醫兒科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結合臨床專業。
凡符合以上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均可參加我校組織的復試,逾期不報到或未參加復試者,視為放棄復試錄取資格。
四、資格審核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復試環節要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復試、錄取資格。
復試報到時,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生還須持研究生畢業證或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碩士研究生持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需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不予錄取。
五、復試基本要求
1、復試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專業考核等方面。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學術誠信、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專業面試除重點考核考生專業基礎理論、基本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外,還應注意考察考生邏輯思維及語言表達能力。
2、復試嚴格執行評分標準。
3、復試內容及時間:復試可采取筆試與口試相結合,具體形式由復試小組自定。面試時間每位考生一般為30分鐘,回答的問題不得少于3個,其中應至少包含1個綜合能力測試題。
4、面試采取考生隨機抽簽的辦法。面試時要求考生只許報編號,不準報姓名;報姓名者,要適當扣分。
5、復試分值: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得分時要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取整數)。總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滿分計400分。
6、復試小組要本著對學校招生質量負責,對考生負責的精神,做到復試工作嚴肅認真、公正合理、確保質量。
7、復試小組成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向考生泄露復試內容、復試試題,不暗示考生如何答題,復試期間不做與考試無關的事情,對考生成績的評定及評語情況也不準泄露。對違反規定的復試人員,取消其參與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資格,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復試時間安排
1、復試考生報到 時間:5月22日(周五);
2、專業面試 時間:5月23日-25日(周六-周一);
3、匯總公布復試成績 各學院必須于5月26日(周二)前將所有成績報送研究生處,學校將于5月27日(周三)公布復試結果。
七、錄取與調劑
復試結束后,可按以下原則對復試合格考生錄取及調劑。
(一)錄取原則
1、每位有上線學生的導師可錄取1名博士生,上線考生人數為2人及以上的泰山學者或承擔國家重大科研課題(僅限科技部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項目,且導師為項目負責人)的校內專職導師,需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科研管理部門認定的支撐材料,經學校審核同意可錄取2名博士生。
2、首次招收博士生的導師,僅能錄取1名博士生。
(二)調劑原則
1、優先保證泰山學者或承擔國家重大科研課題的導師調劑名額。
2、未被原報考導師錄取的上線考生,可在所報考學科專業有空額的前提下,按照初試加復試總成績排序本著雙向選擇的原則依次向相同學科專業無上線考生的導師調劑。
3、調劑后仍有剩余名額,各專業按照初試加復試總成績排序本著雙向選擇的原則依次向相同或相近學科專業無上線考生的導師調劑。
(三)擬淘汰原則
導師可在符合錄取原則的前提下,自主擇優錄取博士生。對于上線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學科專業,未被原報考導師錄取的考生可按照調劑原則進行調劑,如仍未被其他導師錄取則淘汰;對于上線人數超出招生計劃的學科專業,未被原報考導師錄取的考生則淘汰。
八、其他
逾期不報到,審核達不到教育部規定考博資格,面試達不到基本要求、體檢不合格及政治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山東中醫藥大學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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