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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大學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江大研〔2015〕9號)及《關于做好江蘇大學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單位2015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職責
1、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
2、學院成立復試工作組和資格審查工作組。復試工作組成員由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博士研究生導師等本學科專家組成,不少于5人。資格審查工作組成員由學院負責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領導和教師構成,不少于3人。
二、復試辦法
1、復試人選
我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分數線(英語/科目一/總分)基本要求為:≥50/50/100分。
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或導師自主招收方式擬錄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參加本次復試。
2、復試考核內容和形式
復試考核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和綜合能力考核兩部分。
專業能力考核成績以百分制計,采用閉卷筆試形式,考試科目為報名時選定的業務課二,不得更改。
綜合能力考核成績以百分制計,復試面試環節全程錄音錄像。復試工作組通過綜合面試(包含英語口語測試),參考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作為博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當場給出成績。同時,應考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復試時間安排
環節 | 時間 | 內容及要求 | 地點 |
報到 | 5月21日 8:30—9:30 | 考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在學碩士生核查學生證;獲境外學位考生須核查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均須原件),有資格審核小組成員進行資格審核。 | 汽車與交通工程學院310室 |
專業能力考核 | 5月21日 10:00—12:00 | 進行業務課二筆試 | 汽車與交通工程學院311室 |
綜合能力考核 | 5月21日 14:30開始 | 進行綜合面試 | 汽車與交通工程學院310室和300室 |
三、錄取辦法
1、招生計劃及導師招生數限額
根據招生計劃,每位新導師(第一年招生的導師)招收1名博士生,老導師(非第一年招生的導師)招收數量上限為2名。在生源充足的情況下,承擔國家重大(重點)科研項目的導師可以再增加一個招生名額。
2、復試成績及總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為:復試成績=(專業能力考核成績×3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70%),即專業能力考核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3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占復試總成績的70%(其中30%的綜合能力考核成績由導師給出,40%的綜合能力考核成績由其他面試專家共同給出)。
考生總成績為初試和復試成績進行加權計算后得出。復試成績權重(初試和復試權重之和為1)為50%。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2×50%+復試成績×50%。
3、擬錄取名單的確定原則
學院按合格考生的總成績排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生,根據擬錄取名單再進行師生雙向選擇。最終錄取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公示。對不予錄取的考生,學院研究生秘書將及時告知考生本人復試結果。未按要求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同等條件下,非定向就業考生優先錄取。
擬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原則上須全脫產學習,并簽訂全脫產學習協議。
四、復試的回避
1、實行回避制度。凡有親屬(指夫妻、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姻親)參加復試的教職工,必須嚴格回避復試和錄取工作的全過程。
2、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五、其它
本細則由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學校有關文件執行。
聯系人 陳老師:13852902117。
汽車與交通工程學院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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