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新疆大學是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建設高校、國家西部大開發重點建設高校、國家教育部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按照《國務院學位辦關于2015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5]20號)的相關規定,我校2015年繼續招收在職人員攻讀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學生。現將招生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及招生人數
2012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考生資格審查表須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統一要求,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查蓋章。
非政府部門管理人員錄取比例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錄取人數的20%。
我校2014年公共管理碩士(MPA)招生限額為75名。
二、報名程序及要求
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一)網上報名程序和要求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訪問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考生登錄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臺說明和要求注冊、上傳電子照片、完成網上報名,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報名登記表》。
(二)現場確認要求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臺身份證件、華僑身份證或外籍護照)、滿足報考條件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以及《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報名登記表》,到各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簽字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應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只完成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本次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錄信息平臺下載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方式
1.考試科目及時間:
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公共管理綜合能力測試(含公共管理基礎、語文、數學、邏輯),共計3門。
其中外國語(英語)、公共管理綜合能力測試為全國聯考科目,聯考時間為2015年10月25日。
政治理論由我校單獨組織,在復試階段進行(政治理論考試內容和參考書目將于網上報名期間在研究生院網頁(http://218.195.241.196/)予以公布)。
2.全國聯考科目考試大綱:
外國語:《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公共管理綜合能力測試:《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5版)
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代碼為:125200。
四、資格審查
報考者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前,須進行報考資格自審,請認真閱讀本簡章上的報名條件,確定自己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對于不符合報考資格者(提供虛假信息或報名信息錯漏)不予復試,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應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行,誠信負責,對于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
考試成績發布后,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請登錄學位網下載本人《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并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然后按要求在復試階段到我校申請資格審查。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須出示和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資格審查表一式三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資格審查時間待聯考成績公布后另行通知。
五、復試
復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筆試和綜合素質測試。復試的具體時間待聯考成績公布后另行通知。
六、錄取與入學
根據初試和復試成績擇優錄取。復試不通過的考生不予錄取。復試和錄取的具體規則將在復試前公布。2016年初公布錄取結果并發放錄取通知書,2016年春季入學,并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注冊手續。辦理報到注冊手續時,我校將再次審查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
根據國家文件規定,各學位類別考生的調劑錄取工作,僅限在考生報考招生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單位之間進行,不進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單位之間的調劑錄取。
七、學習年限、培養方式和學費
1.學習年限
公共管理碩士(MPA)學習年限為三年,最長不超過四年。
2.培養方式
我校公共管理碩士采取進校不離崗的培養方式,授課方式分本地業余班和集中授課班,本地業余班利用周末和節假日上課,集中授課班按培養計劃寒暑假集中授課。
2.學費:公共管理碩士(MPA)學費為9000元/生•年。
八、學位授予
公共管理碩士(MPA)在規定年限內,按培養方案規定修滿學分,成績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授予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
九、聯系方式
研招辦:0991-8582567;公共管理碩士教育中心:0991-8585516
更多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