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今年的普通專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及《云南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概況:昭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位于云南省東北部與四川、貴州相鄰的昭通市昭陽區。1978年12月28日經國務院批準正式成立昭通師范專科學校,1993年定名為昭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簡稱“昭通師專”,隸屬于云南省教育廳主管,屬普通高等全日制公辦專科學校,現有十一個系(部),三十三個專業,今年面向內蒙古、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等省(市、區)招生。學生經過三年的學習,經考核合格者,發給昭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畢業生證書。
第二條 報考條件:凡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符合《云南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報考條件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標準。
第三條 昭通師專2011年招生專業人數及收費標準一覽表。(附后)
第四條 身體健康要求:除符合國家《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外,師范專業并要求五官端正,無口吃,行路步態無明顯的跛行、著裝后脊柱無明顯的側彎、駝背;面部無畸形,無較大面積(3×3平方厘米)疤、麻、血管瘤、白癜風、血色素痣,具有當教師的良好素質。凡入我校就讀的學生,入學身體復查實行“先體檢后入學”,不符合體檢要求的學生一律不予報到注冊。
第五條 外語要求: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均需要參加并通過省招考院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
第六條 錄取原則:
(1)參加考生所在省(市、區)普通高校招生計算機網上統一錄取;
(2)學校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3)體育、音樂、美術教育專業須參加考生所在省(市、區)組織的專業統一考試。體育教育專業優先錄取女生,音樂、英語教育專業優先錄取男生,其他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4)對邊疆少數民族、高寒山區教師子女等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考生具體參照《云南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5)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考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招生監督:學校紀檢監審部門監督招生全過程。堅持招生計劃、錄取原則、錄取結果公開。錄取結果在所在省(市、區)錄取查詢系統或規定的媒體上公布。
第八條 新生入學及復查: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校報到注冊。未按時報到的考生,學校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提供不實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經查出,取消學籍,退回原戶籍所在地。
第九條 咨詢及聯系方式:昭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陽區環城東路146號 郵編:657000
聯系電話:0870-2121914 0870-2154520(兼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