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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學是國家“985工程”、“211工程”建設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大學,是國家首批認定的“2011協同創新中心”牽頭高校之一。
為深入推進博士研究生招生選拔方式改革,發揮博士生指導教師和招生單位在博士研究生選拔及培養中的主導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平公正基礎上的更加科學的人才選拔機制,根據《四川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實施辦法》規定,2016年四川大學擬在部分學院開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請考核制”改革。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科學和專業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
2016年我校計劃招收博士研究生約1269人(含普通招考、“3+2+3”計劃、碩博連讀、提前攻博、申請考核制),實際招生人數待國家下達2016年招生計劃后,綜合考生報考情況、考試情況適當調整。上述招生計劃數包括了“國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計劃”、“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研究生計劃”及“高等學校與科研機構聯合培養研究生試點工作專項招生計劃”等專項計劃。
三、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行公開招考選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入學考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含各類專項計劃)。
2.碩博連讀計劃:針對本校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研究生有“碩博連讀”、“提前攻博”和“三年級優秀研究生攻博”三種選拔方式。“碩博連讀”在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優秀的一年級碩士研究生中選拔,“提前攻博”在中期考核中評定為“優秀”的二年級碩士研究生中選拔,“三年級優秀研究生攻博”在優秀的三年級碩士研究生中選拔。被確定為碩博連讀計劃的考生不需參加學校組織的博士入學考試。
3.“3+2+3”本碩博連讀計劃:面向本校優秀本科生實施的研究生培養計劃。具體選拔程序和時間由招生單位和學校確定。
4.申請考核制: 2016年四川大學部分博士招生單位實行申請考核制招生。具體詳見相關招生單位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簡章。
四、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已經獲得碩士學位的在職人員,應屆畢業的碩士生(最遲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取得碩士學位)。
3.非學歷教育在讀研究生須獲得碩士學位后方能報考。
4.同等學力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方能報考:
①獲得學士學位并在該專業或相近相關專業工作6年或6年以上;
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國核心期刊上發表兩篇以上(含兩篇)與所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文章;
③修讀過四門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碩士學位必修課程成績證明;
④外語要求六級通過或通過在職人員申請授予碩士學位外語考試;
⑤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學科專業的碩士專業主干課程;
⑥當年不得同時報考我校博士和碩士兩個層次的研究生。
5.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6.有兩名與報考學科、專業有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
五、報名、考試
(一)報名
報名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進行。
1.網上報名:四種招生方式的考生都需要進行網上報名。詳細情況請關注2015年11月四川大學研究生院主頁、四川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將發布的《四川大學2016年博士生報考網上報名須知》。
2.現場確認:2016年3月1至2日進行現場確認,除申請考核制外的其他招生方式的考生都需要進行現場確認。
3.提交材料:報考人員需在現場確認時送交下列材料(不能來校進行現場確認的可將相關材料在2016年3月2日前寄送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1)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網報完成后即可下載打印);
(2)研究生學籍在線認證報告或學位證、學歷證復印件(應屆碩士生提供學籍在線認證報告、學生證復印件,學位證書在入學前補提供;復試時查驗學位證、學生證原件);
(3)專家推薦書(報名時由網上下載,需兩名專家推薦);
(4)同等學力考生還需出具外語六級或在職人員申請授碩士學位外語考試合格證書、發表論文原件及復印件、修讀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碩士學位必修課程成績證明;
(5)碩士學位課程成績單及碩士學位論文評閱意見書(須授課單位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蓋章);
(6)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的考生,需在現場確認時送交經教育廳(教委)民教處(高教處)簽字蓋章同意的《報考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否則將不會進入該專項錄取。
(二)考試
1.初試時間:2016年3月26日至27日。
2.初試地點:四川大學(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由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自網上打印)。
3.初試課程:1、政治理論課(應屆畢業碩士生和已獲碩士學位者免試);2、外國語(初試不考聽力);3、業務課兩門(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4.復試:初試合格分數線劃定后,學校各招生單位組織符合要求考生參加復試。各單位不得提前組織復試。復試科目、時間、地點、方式等由相關招生單位安排,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另加試(筆試)兩門相關碩士學科專業主干課程。
六、錄取
1.錄取原則: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原則進行。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得出。依據考生總成績按照錄取口徑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2.錄取類別:分非定向和定向兩種。
非定向:為非在職全日制研究生。錄取時須將檔案轉入我校,畢業時按照按學校推薦、本人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定向:為在職研究生和通過各類專項計劃招收的研究生。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定向單位簽訂三方定向培養協議,其檔案無需轉入我校,畢業后按定向協議就業。
考生報考時的報考類別即為錄取類別,請考生在報考時慎重選擇。
七、其它說明
1.四川大學按照國家及四川省規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學費,同時設立獎助學金用于支持學生完成學業。四川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完備,由國家獎助金和學校獎助金兩部分構成。國家獎助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助金包括學校學業獎學金和學校“三助”崗位津貼。具體情況請詳見《四川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方案》(http://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1951)。
2.學習年限: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3年,在職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4年。學校實行彈性學制,允許博士生分段完成學業,但博士生的學習年限最長不得超過6年。
3.體檢:復試時須在四川大學校醫院體檢,未達到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者,取消錄取資格。
4.考生提交的申報材料和信息經查不屬實的,取消考試資格,已錄取的取消學籍。
5.聯系地址郵編:成都市四川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610065。
6.聯系人:何老師 楊老師 易老師
7.咨詢電話:(028)85403337、85403008、85404219
8.有關招生信息將在四川大學研究生院網頁(http://gs.scu.edu.cn/)、四川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scu.edu.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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