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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計學院2016年接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學院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接收工作,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的相關文件精神,按照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的工作要求,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經學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組充分討論,特制訂本方案。
一、接收工作小組
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組負責學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陳清華
副組長:楊守輝
成 員:(按姓氏筆劃順序)
馬昌鳳 許 力 張 仕 李永青 李 祎 蘇維鋼 陳慶華
陳建清 陳林婕 林火南 郭躬德
秘 書:趙恩禎
二、接收名額分配
學院根據各學科專業建設情況及近年來的招生狀況,在留有一定名額用于招收統考生的基礎上,確定2016年接收校內、外推免生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名額為20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名額為15名。
三、接收對象和條件
(一)我院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資格且符合教育部規定體檢標準的校內、外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學院設立福建師范大學吳維新研究生獎學金,對特別優秀推免生實行獎學金資助(每生最高8000元/年,共24000元)(具體見“福建師范大學吳維新研究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符合條件的考生在參加面試時提出書面申請。
(三)11月10日前,根據考生申請情況,依據“福建師范大學吳維新研究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確定并公布獲得獎學金考生名單。
四、接收工作安排
(一)9月15日前,由學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組根據實際討論并確定接收推免專業、接收名額和相關要求,制訂接收工作實施方案和復試錄取辦法,經學校審核后對外公布。
(二)9月25日前,學院根據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下稱“研招網”)考生的報考情況,對考生進行審核,在研招網上通知審核合格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復試。
(三)9月25日至10月22日,學院按照學校的《接免辦法》要求,根據推免生意愿和實際需要,結合各專業的特點,只采用面試方式,適時開展若干次復試錄取工作,并在研招網上向復試合格的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根據考生網上確認情況確定并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擬接收名單。考生在參加復試時,須攜帶2014年9月1日以來推薦學校醫院或其他三甲醫院升學體檢報告和《考生體檢誠信承諾書》供學院審核。學院也將向參加復試而未被接收的考生及時反饋信息。
(四)10月24日前,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擬接收名單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考生由學校統一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合格后正式取得我校擬錄取資格。
(五)學院將根據擬錄取推免生的意愿確定導師,為推免生提前進行碩士學習規劃創造條件,提供保障措施。
(六)擬錄取的推免生在碩士研究生入學報到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將取消錄取資格。
(七)對在推免生接收工作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復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向推薦學校和有關部門進行通報。
五、其他事項
(一)未盡事宜詳見我校研究生院通知。
(二)本方案解析權歸學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組。
(三)學院是接收工作的責任主體單位,凡違反政策開展接收工作,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的規定進行處理。
(四)監督電話:校監察處22867115、校研招辦22867434、學院22868126。
數學與計算機科學學院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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