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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部門: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是激勵本科學生勤奮學習、改革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方式的重要措施。為保證我校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司〔2006〕14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于推免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請各單位做好推薦2016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的組織領導
1.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推免工作。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負責有關日常工作。
2.各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由各學院的院長、黨(委)總支書記、年級輔導員和專業教師代表組成,負責本學院的推免工作。
二、推薦免試研究生的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學生)。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模范遵守校紀校規,不得有學術不端或不誠信考試記錄,在校期間未受任何處分,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學習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傾向。在校期間不得有重修或重考記錄。推薦免試研究生的成績按平均學分績點計算(含必修課、限選課)。
4.外語水平達到國家四級等級考試425分(含)以上(小語種通過國家四級考試,獲得證書,其中日語考生通過國際日本語能力測試2級者視為與國家四級有同等效力)。
5.通過本專業畢業所要求通過的國家計算機等級考試相應級別。
6.同等條件下,以下情況之一者可以優先推薦:
1)評為校級及以上優秀學生稱號次數多者優先。
2)有文藝、體育、社會工作等特長的學生或參與上述相關比賽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適當考慮,但具備這些特長者,必須參加綜合排名,不得單列。
3)外語水平通過級別更高者優先。
4)國家計算機等級考試通過級別更高者優先。
7.有特殊學術專長或突出培養潛質者推薦基本條件(試行):在核心學術期刊發表第一署名文章一篇以上,或獲得省級課外科技活動三等獎以上,或參與編寫并出版專著5萬字以上。有以上特殊學術專長或突出培養潛質者,由三名本專業教授聯名推薦,經推薦學院審核后,報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查,審查合格者可直接推免,不受綜合排名限制,占所在學院推免名額。學生有關說明材料和教授推薦信將進行公示。
8.基地班的推免工作參照《成都中醫藥大學關于中藥學基地班本、碩分流辦法》來執行。
三、推薦免試研究生名額分配
教育部下達給我校推免生名額108名。推薦名額分配見附件1,各學院不得超額推薦。若各學院未能完成推免生計劃,空余名額由學校統一收回再次分配。
我校中藥學是國家重點一級學科,可以接收免試直博生,人數不得超過本專業應分配招生名額的20%,只能從中藥學(基地班)推免生中遴選并只向校內推薦(即總共不超過4人)。推薦有免試直博生資格的同學填報博士生導師時應參照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錄。
四、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1.9月11日,學生自愿報名,填寫《成都中醫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為碩士研究生申請表》(附件2)。
2.9月11日-16日各學院按條件審核、推薦,并完成《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名單匯總表》(附件3),學生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英語及計算機證書、獲獎證書由學院審核原件,在證書復印件上簽署審核人姓名并加蓋院章作為推免研究生附件材料,報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各學院未能完成的推薦名額,應于9月16日前上報教務處。
3.9月16日,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推免生名單。
4.9月16-9月25日,各學院推薦名單校內公示。公示網址:http://www.cdutcm.edu.cn/
5.9月17日-9月18日,接受有異議者申訴。
6.9月19日,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對申訴者進行復議,網上公布復議結果。
7.9月19日-21日,推免生名單經“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報上級部門審批。
8.9月20日起,推免生可進行注冊、查詢本人推免生資格及相關政策,并填報個人資料信息。
9.9月28日起,推免生可填報志愿,進行網上支付,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五、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紀律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為研究生工作的政策性強,參加推薦的工作人員一定要秉公辦事,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掌握條件,規范的開展工作。工作人員若有子女在本校就讀且申請推免者,必須回避。各學院不得超額推薦。若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按違反招生紀律處理。推免工作公開監督電話:61800067,61800044。
六、推免結果申訴及復議
對推薦免試結果存異議者應于離公示期結束5個工作日以前向推薦免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直接反映或申訴,由辦公室提交推免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復議結果于公示結束前5個工作日內網上公布以及反饋給個人。申訴電話:028-61800089。
七、注意事項及工作要求
1.為切實保障考生自主報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
2.2014年起,教育部下達的推免名額不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
3.2014年起,推薦、接收工作在時間上分為互不交叉的兩個階段。推薦工作統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結束,推薦工作結束后啟動接收錄取工作,接收錄取工作統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結束。
4.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含推免碩士生和直博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推免生可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查詢招生單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填寫報考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推免服務系統”保障推免生自主報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自主多次平行報考多個招生單位及專業。
5.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考。
6.推薦免試生在本科畢業時必須獲得學士學位并在入學前均無受處分記錄,否則取消研究生入學資格。
八、本通知由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成都中醫藥大學教務處
2015年9月7日
附件1:各學院推薦免試研究生名額分配表
附件2:成都中醫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附件3:成都中醫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名單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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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載.doc》來源于成都中醫藥大學網,最近更新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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