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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結合我院具體情況,對2016年接收推免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規定如下:
一、基本原則
1.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選拔原則;
2. 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
3.接收相同或相近學科專業推免生,鼓勵校內其他學院推免生和校外其他高校推免生報考;
4.進一步加強導師組在人才選拔中的自主權,充分發揮導師組的指導作用;
5.以人為本,講究誠信,維護推免生的合法權益。
二、組織機構
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
組長:楊躍 副組長:陳峰
成員:馬剛 獨國社 王燕萍 曹志宏 李長安 郎曼
秘書:許小花
三、推免生基本要求: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紀守法;
2. 獲得本科就讀高校推免生資格;
3.無任何學術不端行為記錄,無任何不良誠信或違紀行為記錄。
四、復試
即日起推免生登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報名平臺系統進行預報名(網址:http://yjsxt.xidian.edu.cn/pub),復試合格后,學院予以預錄取。
9月28日起推免生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報考;我院將在推免生報考后24小時內在系統上確認是否發送復試通知,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點擊確認同意復試并根據我院復試時間購買車票前來我院復試。
學院接收推免生分為兩類:
1.“優研計劃”暑期夏令營和宣講校園行活動錄取者
此類推免生復試成績以“優研計劃” 暑期夏令營和宣講校園行復試成績為準,不再另行安排復試;
2. 其他推免生:
未參加暑期夏令營和宣講校園行活動的推免生,需參加我院組織的推免生復試:
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15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
考試時間:以推免系統發送的復試通知為準
報名地點: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北校區西大樓III區515
考核內容:
①筆試:英漢互譯
②面試:英語口語、專業知識、科研潛質、創新意識和綜合素質,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五、推免生錄取
經復試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將在“推免服務系統”發送錄取通知。
1)“優研計劃”暑期夏令營和宣傳校園行錄取的推免生:務必在10月9日前完成報考,并于2日內完成錄取確認。
2)其他推免生:務必在接到錄取通知的2日內前點擊確認同意錄取。
請注意:因導師招生名額有限,無論何種原因未按時確認錄取的推免生,我院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取消錄取通知,把錄取機會留給其他推免生。
3)獎學金:按學院一等獎學金發放。
4)推免生點擊同意錄取后,正式成為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推免生。
4. 二次報考
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錄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報考的推免生,我院均將視為二次報考推免生,學院將在綜合考慮已錄取人數、學位類型等因素再決定是否錄取。
我院擬接收二次報考推免生的學位類別為專業學位,學科限制為翻譯專業。獎助金低于首次報考推免生一個等級。
六、信息公開
我院擬錄取的推免生復試成績及錄取結果均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最終錄取名單以“推免服務系統”為準。我院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舉報:
監督舉報電話如下:校紀委029-81891725 研究生院029-88203489 學院:029-88202850
七、注意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1. 本科畢業時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2. 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他欺詐手段取得錄取資格;
3. 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疾病者;
4. 未參加復試、復試成績小于6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
5. 取得初試錄取資格后,本科階段課程出現不及格;
6. 出現學術不端、不良誠信或違紀行為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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