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試科目名稱: 國際法(含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
二、 招生學院(蓋學院公章):法學院
基本內容: 國際法的性質及淵源、國際法的編纂、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系、國際法的歷史;國際法基本原則;國際法主體;國家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國家責任;國際法上的居民;人權的國際保護;領土法;海洋法;國際航空法;外層空間法;外交和領事關系;條約法;國際環境法;國際組織;國際爭端的解決;集體安全保障制度;戰爭與武裝沖突法。國際私法的調整對象、淵源、原則;國際私法學說;沖突規范與準據法;沖突規范的運用(反致、識別、公共秩序、法律規避、外國法查明、直接適用的法);法律適用(民事能力的法律適用、物權的法律適用、侵權的法律適用、合同的法律適用、婚姻家庭的法律適用、繼承的法律適用);國際民商事訴訟(管轄權、司法協助);外國判決的承認與執行。國際經濟法的概念、特征、淵源、基本原則;國際貿易法(買賣合同法律制度、貿易術語、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法律制度、國際貿易支付法律制度、國際貿易的政府管制法律制度、國際技術貿易法律制度);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國際經濟爭議解決法律制度。 |
參考書目(須與專業目錄一致)(包括作者、書目、出版社、出版時間、版次): 《國際法學》古祖雪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國際私法》屈廣清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國際經濟法》廖益新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
說明:1、考試基本內容:一般包括基礎理論、實際知識、綜合分析和論證等幾個方面的內容。有些課程還應有基本運算和實驗方法等方面的內容。字數一般在300字左右。 2、難易程度:根據大學本科的教學大綱和本學科、專業的基本要求,一般應使大學本科畢業生中優秀學生在規定的三個小時內答完全部考題,略有一些時間進行檢查和思考。排序從易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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