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試科目名稱: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二、 招生學院(蓋學院公章): 法學院
基本內容: 憲法學:憲法的概念;憲法的基本原則;公民基本權利與基本義務;國家機構。行政法學: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原則及行政法、行政法學的歷史發展;行政法主體的一般理論及行政主體的職責、職權、管理手段與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行政行為的一般理論及行政行為的性質、特征、構成要件、合法要件與各種類別行政行為的運作程序;行政救濟的一般理論及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性質、功能、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管轄、程序與裁判標準;行政賠償的一般理論及行政賠償責任構成要件、歸責原則、賠償范圍、方式、標準與程序。 |
參考書目(須與專業目錄一致)(包括作者、書目、出版社、出版時間、版次): 胡錦光、韓大元:《中國憲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11月版。 姜明安主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第六版),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5月版。 |
說明:1、考試基本內容:一般包括基礎理論、實際知識、綜合分析和論證等幾個方面的內容。有些課程還應有基本運算和實驗方法等方面的內容。字數一般在300字左右。 2、難易程度:根據大學本科的教學大綱和本學科、專業的基本要求,一般應使大學本科畢業生中優秀學生在規定的三個小時內答完全部考題,略有一些時間進行檢查和思考。排序從易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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