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
為做好2016年推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下稱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對研究生院9月15日發《關于做好2016年推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2016年推免工作要點
1.各學院推免生接收名額。各學院不區分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可接收推免生總名額原則上不設上限,鼓勵各學院積極接收推免生。推免生的指標單列。
2. 推免生獎學金政策。所有推免生享受特等獎學金(10000元/年),若學院接受推免生人數較多,超過實際可分配特等獎學金人數,其特等獎學金指標以推免生實際接收人數為準。
我校推免復試階段無需繳納復試費用,凡最終被錄取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后可憑票報銷往返火車硬座票路費。
二、推免生報考、復試、待錄取程序
1.所有推免生應在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名、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2.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9月28日至10月25日24:00。首先需要注冊為學信網用戶,注冊成功后登錄研招網,在用戶中心進入推免服務系統,按步驟開始網上報名即可。請牢記注冊手機號、郵箱、證件號碼、密碼等信息。
3.網上支付報名費。推免生填寫完個人信息后即可網上支付報名費。
4. 推免生的錄取結果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為準。取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可通過“推免服務系統”自主多次平行報考多個招生單位及專業,一次可填報3個志愿。每個志愿48小時之內不得修改。可同時接受多個復試通知,但是只能接受1個擬錄取通知。任何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必須在該系統內接收我校的擬錄取通知,否則錄取結果無效。
三、我校2016年推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的復試安排
復試時間期限為:9月28日——10月12日,具體的復試時間和方式等,由各學院(系)自行安排組織。請各學院(系)、學位點做好復試的準備工作,并盡早確定第一批推免生復試名單,在“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志愿開通后,即可進行。各學院可根據填報情況,分批組織復試,但所有推免生必須完成網上填報志愿、復試、接受待錄取等程序,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將全力配合各學院(系),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四、各學院(系)急需要做的工作
1. 加大宣傳力度,吸引本校具有推免生資格的學生填報我校。我校今年共592名應屆本科畢業生具有推免生資格,做好這部分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是我們今年推免工作的重中之重。
2. 采取多種方式,吸引外校具有推免生資格的學生填報我校。各學院(系)應積極創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在加大力度、吸引本校推免生的同時,還應主動出擊,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吸引更多外校推免生,學校對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得好的院系將給予一定的招生計劃獎勵。
湘潭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2015年9月25日
附件:研究生招生/湘潭大學2016屆具有推免資格名單
名單詳情請查看:http://yjsc.xtu.edu.cn/html/168/1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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