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激勵高校在校學生勤奮學習、積極創新、全面發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選拔質量,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的重要保證,不但直接關系學生的利益,而且直接影響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質量和聲譽。
推免工作須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選拔,并在平時學習和科研能力綜合測評基礎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學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
推薦2016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即將開始。為保證推免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以及山東省文件精神,結合《濟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修訂)》(濟大校字〔2015〕87號)等文件要求,特制訂2016年推免工作實施辦法如下:
一.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領導小組,下設推免生工作小組(院長任組長)及接收推免生學科(領域)復試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學院推免工作及復試工作。
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學院將嚴格按規定辦理,堅決反對并抵制營私舞弊等不正之風。推薦過程中,持有異議者可向學院或學校有關部門書面反映,認為有舞弊行為的可向學校紀檢部門舉報。學院推免生工作小組將認真受理師生的投訴,負責對社會、學生等質疑問題的解答,確保推薦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
二.推薦范圍
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推薦范圍為我院納入國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專轉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三.推薦條件
(一)推免生基本條件
1、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
2、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考試作弊和抄襲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4、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按期完成前六學期本專業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必修課全部取得規定的學分,且必修課學分加權平均成績排名應在本年級同專業(教育部批準設置的本科專業,不再細分專業方向)學生前30%以內。
5、CET-4成績450分及以上,或CET-6成績426分及以上,或IELTS成績6.0分及以上,或TOFEL(IBT)成績80分及以上。
6、身體健康,符合報考研究生的體檢標準。
(二)推免生優先推薦條件
1、在校期間學生參加各類競賽和評優活動獲獎,以及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且署名單位均為濟南大學)和申請專利(首位,專利權人為濟南大學),按《濟南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附加分值表》(附件1)加分(同一項目取最高附加分值,不累加)。
2、賽事的分類依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科技創新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濟大校字〔2014〕122號)及《濟南大學學生參加科技創新競賽認定分類表》執行,多人完成的項目,每個人附加分值計算公式如下:
附加分值=附加分值標準×(N-M+1)/(1+2+3+…N)
(N:完成總人數;M:所在位次)
四.日程安排
時間 | 主要工作 | 責任人 |
9.10 | 成立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和接收推免生學科(領域)復試小組 | 王少清 |
9.9-9.12 | 制定本學院的推免生推薦辦法、接收辦法并公示。 | 王少清 |
9.10-9.11 | 統計必修課學分加權平均成績,按學校要求初審推免資格,提交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 張仲馬力 |
9.11 | 計算附加分值 | 董海軍朱思齊 |
9.12 | 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學生加權平均成績排名表》和附加分 | 王少清 |
9.12 | 1、上報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及實施辦法紙質版和電子版。2、進入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寫課程學分加權平均成績及附加分值,并打印出排名表,以張貼和網上兩種方式公示。 | 張國煜 |
9.14 | 宣傳動員:向學生宣傳學校、學院政策,組織簽字。 | 陳剛董海軍朱思齊 |
9.17 | 1、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根據申請推薦免試的學生排名(按加權平均成績與附加分值之和),按不超過本院推薦名額的3倍比例確定參加推薦遴選的學生名單并在網上公示;2、將參加推薦遴選的學生名單以及考核統計材料(學習成績統計表、獎勵證明材料及排隊情況等)在學院范圍內張貼公示(紙質)。 | 王少清張國煜 |
9.18-9.19 | 1、推薦面試:對參加推薦遴選的學生進行面試,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推免生名單;2、上報結果:將推免學生名單及有關材料報學校推免工作辦公室。 | 王少清張國煜 |
說明 | 以上各環節的方法和標準均按學校有關文件和通知精神嚴格執行。 |
五.管理與監督
1.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師生、學校、上級教育部門及相關監察部門的監督管理,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則、方法、程序和結果等重要事項由領導小組認真研究,集體決策。
2.對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將取消其推免生資格,按學生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3.經省招考院審核批準的推免生不得再參加當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其推薦免試資格。
4.學院監督電話:89736316 89736318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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