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醫院都有倒賣病人的現象,有的倒出去,有的倒進來,醫生從中收取少則50元,多則數千上萬元的‘轉院費’。當然,接受病人的醫院,會采取種種方式盡量獲得更多的醫療費;接受病人的醫生,也將獲得相應的獎金和提成……”6月12日,《現代快報》為我們披露了醫院倒賣病人這一令人震驚的黑幕。這哪里是醫院,分明是一個散發著銅臭味的交易場。仔細分析,醫院“倒賣”病人能夠得逞,必須要有三個條件:
第一,醫院足夠“黑”。病人對醫生有種天然的信任感,如果醫生真的為患者考慮,在自己所在醫院對患者病情無能為力的情況下,應介紹患者到更適合的醫院去接受治療。但是,假如醫生良知喪失,他們就可能為了金錢,把患者交給不良醫院遭受敲詐。
第二,醫生與患者之間信息不對稱。信息對稱是建設和諧社會和法制社會的要件之一,然而,在現實社會,人們常被各種信息不對稱的現象所困擾。醫療領域與房地產領域,都面臨著這個問題。與醫生相比,患者所掌握的醫療信息是欠缺的,醫院很容易利用這一點欺騙患者,讓其心甘情愿地接受“轉賣”。
第三,監管缺位。醫院足夠“黑”,并不意味著醫院可以隨意利用信息不對稱等因素來欺騙患者,因為還有監管這一重要環節。監管者可以隨時發現問題,對醫院進行處罰,以迫使醫院放棄錯誤做法,認真為患者提供醫療服務。可以說,監管部門是保護患者、制約醫院的最后一道環節。
令人遺憾的是,目前,醫院監管的缺位更是讓某些醫院無所顧忌,他們通過各種方式來壓榨患者,此時的患者不再是醫院治療的對象,而成了醫院牟取利益的工具。目前,衛生部門對醫{f亍機構存在重扶持、輕監管的傾向。各級衛生部門都沒有專門監管醫院的機構,也缺乏監管醫療機構服務行為的人才。如果衛生部門僅僅盯著現實難題,為自己尋找可以開脫的理由,問題怎么可能不越積越多?最近幾年,醫療問題愈演愈烈,惹得民怨沸騰,衛生部門始終未能拿出有力的舉措來化解這一問題。事實上,倒賣病人僅僅是醫院在失控下逐利的一個例子,諸如用工業氧冒充醫用氧等卑劣做法,舉不勝舉。在監管缺位的情況下,逐利很容易成為醫院的惟一目的和全部目的,面對道德在醫院快速滑坡的現狀,倘若衛生部門繼續不作為,不僅應該問責醫院,更應該嚴厲問責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