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15〕5號)精神, 201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計劃”中,少數民族語言文學(0304Z3)專業不招收骨干考生,其他7個專業共計招生7人,以錄取少數民族考生為主,不招收漢族考生(教育部對招生單位招收漢族考生有嚴格比例要求)。
一、招生政策
1.招生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原則。學生畢業后,按協議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不得違約。
2.生源范圍
(1)西部12省(區、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等5省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區漢族考生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
(2)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3.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確認由考生所在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負責,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教處等相關處室負責。考生所在省(區、市)是指考生檔案、戶口所在省(區、市)。
4.報考方式與普通博士考生相同,但報考前須通過報考資格審查。
5.考生不能在普通博士生招生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之間調劑錄取。
6.被錄取的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學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生活費自理。博士學費為每年10000元,總計30000元。我校實行新的研究生獎學金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業獎學金等。
7.骨干計劃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限報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同時簽訂博士研究生定向協議書。
二、報名與考試
(一)報考條件:詳見《中南民族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二)報名流程
1.填寫登記表:下載并填寫《報考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以下簡稱《考生登記表》)。
2.資格審查與確認: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考生登記表》等材料(具體要求請咨詢定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到申請定向培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和確認。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以特快專遞方式在2016年月3月1日以前,隨同其他報考材料將《考生登記表》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民族大道182號 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430074
3.網上報名:2016年1月至2月。具體注意事項在“報名須知”中告知,請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信息。考生報名前應確定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繳納報考費(含復試費):符合報考條件并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請于2016年3月1日前通過郵局匯款方式繳納報考費,標準為200元/人,同等學力人員加試須另加收200元/人。報考費繳納后,不再退還。
(三)初試
考試時間:2016年3月(詳見我校公布時間)。
考試地點:中南民族大學15號教學樓(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初試(筆試)科目:
1.英語
2.業務課:共2門(專業基礎課、專業課),詳見招生目錄。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3門(政治理論、2門專業課),詳見招生目錄。
英語科目使用湖北省博士招生英語聯考試題,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題。
(四)復試
復試時間:2016年3月(詳見我校公布時間)。
復試地點: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
復試方式:專業綜合面試
三、錄取
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并充分考慮各生源省(區)的人才需求。
2.我校依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其平時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碩士 (或本科)階段學習成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保證質量、寧缺勿濫。
3.在考生綜合素質達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錄取的非在職考生所占比例不超過50%,西部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4.不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調劑考生。
5.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被錄取考生需簽訂三方(或四方)定向培養協議書。協議先由考生與招生單位簽訂,再與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在單位簽訂。
四、教育管理
1. 招生單位是骨干計劃學生培養工作的責任主體。凡涉及學生在校期間教育管理服務的各類事項,如出國交換學習、學籍變動、學生獎助等,均按我校有關規定執行。
2.我校堅持“嚴、愛、細”原則,對骨干計劃學生實行統一標準、統一要求、統一管理,不降低考試標準。
3.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等按國家及招生單位相關規定繳納。學校按照國家和本單位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給予獎勵資助。在開展獎助學金評定時,對骨干計劃學生予以適當傾斜。
五、就業相關問題
1.骨干計劃學生畢業后,必須履行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不得違約。
2.在職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單位。畢業離校時仍未就業的非在職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學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檔案轉回原工作單位、就業單位或生源所在地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
中南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
附件:
1.報考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2.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博士學位研究生(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格式)
3.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博士學位研究生(非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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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doc》、《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博士學位研究生(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格式).doc》、《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博士學位研究生(非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格式).doc》來源于中南民族大學網,最近更新于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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